昨天一觉醒来,余承东辟谣与刘亦菲恋情了,辟谣的路径,是借助钛媒体的赵何娟。怎么看都觉得哪里不对劲。

还没吃上余总和刘亦菲具体的瓜,这就辟谣了?辟谣的热度,可是比粉红泡泡本身,声量大多了。

以我多年广告公司的经验,一眼认定,这就是个“勾兑”好的事件炒作。为的是新品造势。但没有证据的事情不能乱说。

我们现在做两种假设,如果是事件营销,我认为这一招并不高明。

首先事情办的糙。日理万机的余总,怎么能面对媒体人赵何娟秒回呢?何况这还是六点半的下班点。起码也得隔个半小时回复。其次,你看赵何娟问余总,张口就是你和刘亦菲的八卦,这礼貌吗?不能含蓄点发问?太像小编的文案口吻了。


那如果是炒作,余总为什么要做这一波炒作呢?我想动机有两个,一个就是前段时间的华为鸿蒙智行发布会,普遍被网友喷“取个山海经名字就是技术突破了?”所以这一波,可以搞搞新的议题设置,修复形象,这在传播学上是说得通的。

另一个更重要的,自然是为了新品造势,智界R7“黄玫瑰”,这不所有的第三方的新闻通稿里,这个尾巴不是已经带了吗?这不最近刘亦菲又是穿黄玫瑰造型亮相,又是和余总互关,还要点赞余总的微博,都是在最近完成的。这不就是事件营销的前期发酵吗?

我之所以认为如果是事件营销并不高明,除了事情本身办的糙,细节没抠好之外,更为重要的是,新品借助明星绯闻这样的炒作去造势,虽然痕迹不会很明显,大众普遍态度比较宽容。但毕竟还存在风险性。

要的就是刘亦菲的声量,如果粉丝有意见那舆论就不可控,翻车也有可能;如果粉丝没意见,那声量也就那样,违背了炒作的初衷。我看了一下各个媒体的报道,普遍都是同一个稿子在转述。可见它是没有二次的话题深度,同时也没有人出来爆料细节。没有二次的讨论,那就不成功。

那如果不是事件营销,余总就是纯纯的受害者呢?那我建议余总可以一笑了之,不必回应。

毕竟能跟刘亦菲传绯闻,那算得上是“三生有幸”,“光耀门楣”了。大家除了不信以外,余总本人还能乐呵乐呵。

实在介意的话,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找法务部,这个事情好办的很。BTW,我这个文章标题并没有肯定它就是炒作的意思,法务部也不要找我。只是广告人手痒,想要吐槽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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