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能力,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3月12日上午,麻江县人民法院到汽车站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向来往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途径,并着重对群众关注的劣质产品、假货索赔、合法产品辨识、常见消费陷阱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同时,悉心嘱咐老年群众要警惕义务诊疗、上门推销特效药品、低价旅游等陷阱,帮助广大群众增强消费安全防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咨询2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社会知晓度,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为促进诚信经营、维护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供 稿:陈筱芳、吴庆雪
一 审:陈文豪
二 审:潘航航
三 审:龙 文
签 发:王家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