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四川攀枝花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日前,经攀枝花市西区区委批准,西区纪委监委对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胡常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图据图虫创意

经查,胡常波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设立“小金库”;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教育培训、午托业务、工程维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胡常波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攀枝花市西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西区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胡常波开除党籍处分;由西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11月15日,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发布胡常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简历显示,胡常波,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四川广安人,在职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9月至2010年7月,胡常波在攀枝花市第十初级中学校工作;2010年7月至2013年2月,历任攀枝花市第十初级中学校副校长,攀枝花市第三十八中小学校副校长;2013年2月至2019年2月,历任攀枝花市第三十六中小学校校长,攀枝花市三十六中小教育集团党委书记、总校长、中心校区执行校长;2019年2月至2024年11月,任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2024年11月,停职检查。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 潘莉 责编 魏孔明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