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检察日报 记者郝雪 通讯员白焘 牛静)“抢险救灾时,那种被需要的感觉太棒了!”近日,曾因犯罪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小林(化名)向检察官报喜——因在救灾一线表现突出,他被企业授予“优秀志愿者”称号。这一转变的背后,是陕西省宝鸡市检察院“1+3+N”社会化帮教模式的生动实践。

2024年3月,小林因参与犯罪被移送宝鸡市金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4名涉案未成年人,该院联合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组成专业团队,通过社会调查、心理评估、家庭溯源等“靶向诊疗”,精准制定分级处遇方案。最终,该院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小林、小郑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为他们量身定制了“家庭教育指导+技能培训+观护就业”全链条帮教计划。

“帮教不是‘单打独斗’,而是一场社会合力的‘接力赛’。”宝鸡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介绍,“‘1+3+N’模式是以检察机关为主导,联动司法社工、企业、社区三方力量,链接N项社会资源,促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画出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大同心圆。”

针对小林网瘾严重、家庭关系紧张等问题,办案检察官联合家庭教育专家对小林一家开展亲子关系修复;为阻断不良朋友影响,司法社工为小郑设计“拒绝场景模拟训练”;同时,金台区检察院与爱心企业签订观护帮教协议,为小林、小郑提供挖掘机驾驶、电焊等职业技能培训,帮他们实现从“管束”到“赋能”的跨越。

考验期内,宝鸡市遭遇持续强降雨,小林坚守抗洪一线,参与救灾重建20余次;小郑则在工作岗位上获评“技术新星”。2024年10月,二人因表现优异,均被依法不起诉。

据悉,2024年以来,宝鸡市检察机关通过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相结合的模式,共帮教涉罪未成年人56名,其中12人重返校园,6人顺利就业,1人考入大学。

宝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莉表示:“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努力,宝鸡市检察机关将以更专业的司法保护、更温暖的社会支持,成为引领迷途少年回归的那束光。”(郝雪 白焘 牛静)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