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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底
位于仪征五一花园C区的
农歌超市被消费者举报
“零售商品称重时,
未按商品实际重量称重结算”
仪征市场监管局核实后答复
“已对被举报单位
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前几天,又有消费者投诉
“五一花苑C区农歌超市水产,
不给看重量,不给看价格”
消费者投诉
市监局领导好!
今天早上去仪征市五一花苑C区那边的农歌超市买菜,
1、前面顾客刚买完,后面明明还剩很多虾,他说不卖了,说别人预定了,不对外销售了,既然预定,那就收好,不要销售,既然拿出来卖,就要一视同仁,熟人你就卖,现在就是卖水产的想卖就卖,不想卖就不卖,不知是何道理。
2、买了条鲫鱼,称重完也不给顾客看计量器,顾客既看不到价格,也看不到重量,计量器前面还专门做个不锈钢板遮挡起来,商家本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希望贵局在早上超市人多时进行暗访,真正做到为消费者保驾护航,倡议仪征经营单位学习胖东来经营理念,为创建仪征文明城市作出贡献。
对此
仪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进行了答复
市场监管局
网友您好:
1、关于市民反映该超市有虾不卖一事。
经查,该超市提供预定商品服务,但因场地受限,仅设置了一个活虾放养池,故已被预定的活虾只能与可售活虾放置于一处,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我局已要求超市对顾客做好相关解释工作,有条件的情况下,设置预定活虾备用放养池。
2、对于市民反映该超市售卖水产时,不给看重量,不给看价格一事。
经查,水产柜台在用的2台电子秤均在检定有效期内(因设计问题显示屏朝向固定,以致无法调整),且在售商品均明码标价。
根据《江苏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经营者应当向用户、消费者明示计量单位、操作过程和量值”,我局已要求超市立即整改,调换了两个重量显示屏可朝向顾客,且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的计量电子秤用于水产柜台称重使用,按要求向消费者明示计量单位、操作过程和量值。
关于市民提及的不锈钢挡板,该挡板是为防止被称重活物跳回水池所设,其高度不影响电子秤显示屏的正常显示。
下一步,我局会依规对该超市开展不定期检查,监督引导该超市合规有序经营,为顾客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消费体验,感谢你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