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水库防汛安全责任制,切实保障水库安全运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5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办运管函〔2025〕49号)和《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甘水办建管发〔2025〕10号)的要求,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了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体系,现将2025年度市本级监管的2座中型水库和1座小型水库大坝的政府和主管部门“大坝安全责任人”及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责任人要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指导水库管理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如责任人工作发生变动,由其接任者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2025年度白银市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白银市水务局

2025年3月11日

来源:白银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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