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参与诉讼的实际困难,城北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与社区工作人员联动,开展“上门庭审”服务,为行动不便的残障人士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务,彰显司法温情。

董某与候某系夫妻关系。1999年,候某被确诊患有脑瘤,治疗后被评定为肢体残疾贰级,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家庭的重担落到了董某肩上,导致双方矛盾日益加剧,最终引发了婚姻家庭纠纷。

考虑到候某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提供“上门庭审”服务。庭审过程中,法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以人性化的方式缓解当事人的紧张情绪,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城北法院与辖区村、社区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根据辖区内特殊群体的实际需求适时提供上门司法服务,不仅解决了特殊群体参与诉讼的实际困难,还通过面对面沟通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关怀,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残障人士及其家属纷纷表示,上门服务解决了他们的难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来源:城北法院

编辑:苗 艳

审核:冯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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