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10时18分许,六大队民辅警巡逻至呼北高速722km处时,发现一位老人手里拿着蛇皮袋和镰刀在护坡上行走。询问得知,老人是附近郭庄村村民,看到高速路边的干树枝,便打算砍些树枝回去当柴火用。
了解情况后,民辅警向老人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与安全常识,告知其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是违法行为,对自身以及行车安全会造成很大影响,且高速公路上车速很快,一旦被车辆刮到或撞到,极易导致严重后果。老人听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以后不再上高速公路。
为防止类似违法再次发生,民辅警走进郭庄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村民们详细讲解行人上高速的危害,并结合实际案例,让大家深刻认识到这一行为的严重危害。
高速交警提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不得上高速!高速公路是供机动车高速通行的封闭道路,车辆行驶速度快,行人上高速极易使过往车辆反应不及,酿成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高速公路沿线的乡亲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家中年轻人,要向老人讲解安全知识,在外出时不要上高速公路。
来源: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