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方 通讯员 黄晓诚 黄芳)“我的车怎么成这样了,是谁干的!”近日早晨,家住太仓市浮桥镇某小区的王先生报警称,车停在路边被人撞了。车辆周围没有找到任何联系方式,没办法只能报警寻找肇事者。
接警后,太仓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港区中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除了报警人,肇事者竟然也在现场,身上还散发出阵阵酒气。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
经了解,前一天晚上,该男子独自在家中饮酒,酒后倒头就睡。凌晨醒来,想起车还停在小区内,过夜要收取4元停车费。为了节省这4元钱,男子竟无视酒驾规定,将车从小区内开到小区外的路边停放。他驾车从小区西门驶出,再行驶至小区北门外。在酒精的作用下,该男子根本无法正确判断路况,只听“哐”一声,车辆失控撞上了停在路边的王先生的私家车。当时意识到自己闯下大祸,只想着弃车逃逸,第二天赶到现场想要通过私了逃避处罚,正巧被前来处理事故的民警抓个正着。
目前,该男子已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