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征收土地预公告
(樊征预公告〔20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王寨街道办事处施营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王寨街道办事处施营社区,共2个地块,地块一位于位于人民西路以南、振华路以东,面积0.3375公顷;地块二位于人民西路以南、汉江南路以西,面积0.0385公顷。拟征收总面积0.376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地块一用于商业用地、地块二用于城镇住宅用地,已纳入2022年成片开发建设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类建设活动,因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地块一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地块二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樊城区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王寨街道办事处施营社区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王寨街道办事处和施营社区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本次征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小组,并已在樊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fc.gov.cn/。
特此公告。
樊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来源: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运 营:襄阳房协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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