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5日
清镇市公安局滨湖派出所
破获嫌疑人李某某
冒充某监狱工作人员
实施系列诈骗案件8起
简要情况
2024年12月,清镇市公安局滨湖派出所接到群众郭某某报警,称其在跑网约车时认识一名叫“刘涛”的男性乘客,“刘涛”自称某监狱刑法执行科科长,两人互加微信后,郭某菊将“刘涛”介绍给其朋友龙某认识,后“刘涛”和龙某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刘涛”为感谢郭某某介绍他和龙某认识,称要将郭某某介绍到某监狱上班,并承诺会找关系让郭某某老公为某监狱运送猪肉等物资谋取利益,先后骗取郭某某转账及现金支付6次92660元。
之后,龙某某、翁某某、龙某、刘某某等人先后到滨湖派出所报警称上述描述中提到的“刘涛”也骗取了他们的钱财。“刘涛”在以上受害人面前均自称自己是某监狱刑法执行科科长,可以为大家提供便利,介绍监狱内运送物资的生意、帮忙调动亲属工作、办理监狱内部手机等。经滨湖派出所调查核实,有10余名群众被自称“刘涛”的男子合计诈骗60余万元人民币。
滨湖派出所立即组织所内精干警力对警情研判、分析,并将案情报告刑侦大队、法制大队。通过大量研判、走访调查,锁定嫌疑人真实姓名叫李某某,并非其自称的“刘涛”。
确定嫌疑人后,滨湖派出所副所长常磊带领侦查员跨越六盘水、遵义、铜仁等地开展蹲守、追踪。长途跋涉,昼夜布控,最终在贵州省思南县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
经讯问,嫌疑人李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公安部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1.凡是电话中自称“通信管理局、电信运营商、银行、保险、邮政”等客服人员,以您“个人信息泄露、涉嫌洗钱、涉案”等理由,主动帮您转接“公安机关”的,都是诈骗!
2.凡是通过电话、QQ、微信或者其他通讯交友软件办案做笔录、视频讯问的“公检法机关”,都是诈骗!
3.凡是通过网站或者APP出示带有“公检法”的名称标记的种种“通缉令、拘捕令、警官证”,都是诈骗!
4.国家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会现场当面出示《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通过传真、网络发送任何“法律文书”的,都是诈骗!
5.公检法等国家司法机关不设立“安全账户”、“验资账户”,非特殊情况也不会采用“视频取证”方式。但凡要求使用“QQ语音、微信语音”做笔录的,都是诈骗!
6.如果您在拨打亲友电话时,发现有“停机、空号”等异常情况,需提高警惕,请设法通过其它途径联系该亲友并立即报警,核实情况并提醒对方谨防上当受骗。
签 发:杨 文
审 核:任 珂 付春华
编 辑:孟繁盛
来 源:清镇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