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新春第一会”精神,聚力打造“泰周到”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大抓经济、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工作,即日起,“泰州政法”微信公众号开设“泰周到”法治化营商环境专栏,集中展示全市政法机关全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法治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和积极成效,敬请关注。
五种解法寻求执行最优解
——泰州法院精准施策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泰州法院通过“预惩戒、活查封、修信用、腾空间、执转破”五种解法,针对被执行民营企业的不同实际情况采取与之最相适应的执行策略和措施,依法妥善平衡好各方主体利益,推动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的精准化办理,实现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办理的“最优解”,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预惩戒”督促主动履行
“法官,我们愿意履行执行义务,但能不能再给我们宽限一些时间!”在收到法院发出的“预纳失”通知书,面对罗列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相关情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面临的惩戒措施等内容,某公司的态度终于有所软化。
为有效“放水养鱼”,审慎使用强制措施,靖江法院执行局局长展飞与同事们在对执行案中的公司全面评估其债务状况、经营现状及还款意愿的基础上,在征得债权人谅解的前提下给予履行宽限期,最终促成该公司主动交付2.1亿元执行款。
“‘预惩戒’的优势在于给被执行企业划定‘红线’的同时,有效缓冲了强制执行措施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对小微企业的消极影响,也有利于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据泰州中院执行局局长孙金录介绍,法院将执行“预惩戒”机制广泛运用于确有履行能力的民营企业,在采取强制措施或惩戒措施前,向被执行民营企业发出“预限高、预纳失”等通知书,给予企业主动履行债务的合理宽限期,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据统计,2024年以来,已向被执行民营企业发出“预惩戒”通知书845份,成功促成244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
“活查封”力保生产经营
在某科技公司等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中,某科技公司等须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费用2035.8万元。泰州中院、泰州高新区法院调查发现,该企业从事农药中间体生产且占有相当部分的市场份额,2023年的总产值近1.2亿元。
“如果立即对其资产实施处置势必会导致公司停产歇业,数百名员工失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泰州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剑峰表示,为让企业“活”下去,在两级法院的协调下,环保公益团体同意被执行企业以被查封的资产设定抵押担保后分期履行,实现公益债权保护与企业发展双赢。
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持续盈利既是清偿债务的前提,更是实现职工就业、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条件。在泰州中院的统筹和指导下,泰州法院率先启动“电子封条”活封企业财产,通过实施物联网技术监管对在业经营的被执行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活封”“活扣”,将最新科技成果应用于执行实践。
“在不影响权利人权益的前提下,为企业生产经营留足空间,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盈利,形成‘活水养鱼’最优局面。”泰州中院副院长宋亚平表示,“活封”“活扣”不仅保障了权利人的个体利益,更兼顾了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整体利益。
“修信用”及时纾困解难
某资源再生公司是江苏省首批获得危险固废处理资质企业,拥有78项污染物处理技术专利,已被纳入江苏省新四板企业名录,年纳税额超两千万元。然而该企业因未清偿联保债务被采取信用惩戒措施,致使贷款、投资以及享受政府政策扶持和补贴方面均受到限制,生产经营陷入困境。
海陵法院发现上述情况后,对该企业开展救治式执行并修复信用。“执行法官一方面对厂区的机械设备采取‘活封’措施,另一方面协调双方协商达成分期履行和解方案,并对公司开展信用修复,避免被新四板摘牌,让公司得以摆脱困境重回发展正轨。”被执行企业的负责人表示。
“对于一时陷入困境,但仍具有市场竞争力,特别是符合地区产业政策的被执行民营企业,我们通过采取信用修复措施,消除优质企业遭受因信用惩戒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帮助经营主体纾困解难,留住经济发展的‘青山’。”泰州中院执行局局长孙金录表示。
据介绍,近年来,泰州中院先后制定《全市法院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方案》等指引对全市法院的涉企信用修复工作作出统一规范和部署,确保企业信用修复过程规范,结果合规。先后针对3000多家失信、吊销企业逐案排查梳理处置,2800余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彻底退出失信名单,有力地促进社会诚信水平提升和营商环境优化。
“腾空间”实现有序退出
某电子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就达338件,涉案金额3.5亿余元。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高港法院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借助招商引资平台发布拍卖信息,最大限度吸引投资人参与,并派员全程参与谈判,协助招商团队介绍案件背景、告知法律规定,让投资人“买得放心”。
最终,“僵尸企业”的闲置资产变现为兑现胜诉权益的“真金白银”。投资人在成功买受被执行企业的资产后,追加投资1.5亿元对厂区内的软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升级,2024年该企业实现开票销售2亿元。
“对于难以清偿债务,无法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且确已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泰州法院通过司法拍卖方式依法高效处置其现有资产,在保障债权及时兑现的同时,有效盘活闲置资源,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提供司法助力。”泰州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毛国健说。
近年来,全市法院通过司法网拍处置资产年均成交金额约20亿元,全程零收费,每年为当事人节约拍卖佣金约1亿元,增加纳税约2亿元。同时,为解决参拍企业融资问题,泰州中院联合10多家驻泰商业银行推出“E拍贷2.0”,提供融资服务,发布司法网拍标的1771件,发放贷款1.13亿元。
2024年9月,泰州中院又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生态环境部门启动不动产司法拍卖“一事联办”,在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即可办理司法拍卖不动产的查解封、产权过户、水电气过户等事项,最大限度方便买受人办理司法拍卖后续事项,全力促进项目落地、企业生根。
“执转破”焕发新生活力
对于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民营企业,法院通过及时启动“执转破”,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释放“僵尸企业”占用的各类社会资源,实现经营主体的有序退出。
某粮油港务公司、某粮油工业公司执行案中,靖江法院及时控制企业财产、移送破产审查,并围绕当地大健康高端粮油产业园项目建设,积极推动通过政府招商渠道推介案涉资产,以破引商,最终吸引国内头部粮油食品进出口企业拍得破产财产。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20亿~30亿元,致力打造大健康高端粮油产业生态链,成为央地合作新典范。
为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泰州中院通过出台《关于构建“立审执破”1+5协作配合体系的实施意见》,着力加强立审执破程序的联动协调,规范“执转破”案件的流转程序,强化节点控制,有力推进“执破融合”,有效释放市场资源、社会管理资源,服务地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2024年共计移送执转破510件,涉及债权标的额90.25亿元,为辖区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法治助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鼓舞人心、催人奋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和法定职责。民营企业作为最活跃的市场活动参与主体,不可避免地面临市场风险,产生争议和纠纷,而执行是实现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昌顺表示。
来源:《江苏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