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来自农业科研一线的全国人大代表,我始终关心关注农业农村工作。近年来,河北法院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在维护农民权益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依法受理和审理多起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案件,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种业侵权问题等,切实保障了农民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服务绿色发展的审判理念,审结多起破坏境资源案件,依法维护生态安全。同时,河北法院还积极对涉农纠纷进行耐心调解和处理,有效化解了农业领域的矛盾纠纷。

衡水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法官还结合最高院发布的种业典型案例,围绕种业案件近年来的趋势、特点,植物新品种的概念、保护历史沿革,植物新品种案件管辖,科研成果论文发表与申请专利的节点把控以及植物新品种权的归属如何界定等问题到我所进行专业知识讲座。针对研究所工作人员提出的植物新品种权中的品名与商标冲突问题、许可合同期限等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河北各级法院还通过加强农村地区的司法服务,积极开展“送法上门”,多次进行巡回审判,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有效满足了农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增强了农民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让法律知识走进了田间地头,让农民朋友们了解了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学会了在遇到问题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各种良性互动,为构建和谐的农业市场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希望河北法院能继续不断改进和完善法院工作,为农民权益的维护、农业的稳定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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