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地区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郯城交警秉持“交通安全教育,一个孩子都不能少”的理念,于近日组织民警走进高峰镇周岗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在室内宣讲中,民警结合辖区中小学生事故案例,针对农村地区小学生日常出行特点,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步行、骑行和乘车时的安全常识,强调了“一盔一带”的重要性,特别提醒乘坐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的安全规范,并对未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青少年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重点讲解了发生交通事故时的正确处理方法,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室外宣传活动中,民警和同学们互动问答,带领大家认识交通标志,并现场演示“开门杀”“鬼探头”“汽车盲区”,让同学们直观感受到心存侥幸、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危害性,引导同学们有效避免这些危险,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通过持续性的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在学生心中播下了交通安全的种子,激发了他们对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的热情。下一步,郯城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交通秩序管理力度,积极为孩子们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

(来源:郯城交警微信公众号 )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