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杨振华 为促进惠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3月10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委托惠阳区实施市级规划行政职权的决定》,意味着惠阳区获得了实施市级规划行政职权。

根据事项目录,惠州市政府委托的市级规划行政职权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含调整)审批、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含调整)审批、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含调整)等,这些都属于政府内部管理事项。

决定要求,惠阳区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要依照职权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衔接沟通,确保相关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对委托实施事项,要细化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执行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监管措施等。职权委托后,市自然资源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委托事项的承接机关、委托日期、具体内容等信息。自委托之日起,由承接机关按职责权限办理相关事项。

市自然资源局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委托职权事项监管;委托期满前,组织对实施工作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完善的建议。

承接机关要及时将受委托职权纳入权责清单管理,制订实施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严格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规范规划编制和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承接过程中出现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

附件:惠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委托的市级规划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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