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了3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的细节。其中有两起涉及医疗领域。


滕州市张汪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陈某某诬告同事徐某案:陈某某曾担任张汪镇中心卫生院院长,2017年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刑。此后,陈某某便主观认定是其同事告发导致自己获刑,为实施报复,将道听途说内容加工成举报材料,于2024年6月24日向省纪委监委网络举报平台实名举报该同事。经滕州市纪委监委核查,举报内容严重失实,陈某某涉嫌诬告陷害,遂按规定将该线索移交至滕州市公安局。2025年1月,滕州市公安局给予陈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市中区西王庄镇卫生院副院长邓某诬告同事陈某等案:邓某因多年未被提拔重用,遂对院领导陈某心生不满,编造不实举报材料。2024年10月,让其父母将材料邮寄至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经市中区纪委监委核查,反映问题均不属实,且给被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邓某的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2025年1月,市中区纪委给予邓某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枣庄市纪委监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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