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卖房妲己刘佳,给36个男朋友在同一小区都卖了套房子》的帖子给的流量是真不少,路上刷会手机全都是这个新闻的推送链接。看朋友圈,不少人也半认真半开玩笑的说:这才是销冠的样子!


其实事情不复杂,就是这个姑娘打着相亲的旗号认识了一堆男性。说是先买房再同居见家长,买房的钱不让男性一个人出,自己也出三万块的首付,而且不用加名字,后面会一起还房贷。

然后就是房子买了,姑娘跑了,那还要这房子干啥?所以一堆人去开放商退房才知道,好家伙,原来自己不是唯一受害者。一共三十六个,还都买的是这个小区,所以就找了记者,搞出来了这个新闻。

首先这东西能成为新闻的点,肯定是故事性拉满。毕竟正常人看到36个人同意女朋友,肯定都想看看怎么回事。然后又是牵扯婚姻问题,房产问题,男女问题,都是网评最拿手的话题方向。

因此:

讨论火热,倒也正常。

但这事吧,应该关键还是在法律方向上。毕竟婚姻问题,在《》聊的的婚姻解释编发布之后,算是给了个定调了,没什么争论意义。

所以这个案子的核心在于,明面上大家都知道这就是个“杀猪盘”,美女销售骗男顾客买房子的套路。但是从法律层面来说,要证明这是杀猪盘,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也就是:

开发商和刘佳之间的关系,

1、刘佳是不是员工?

2、有没有拿提成?

3、是否是合作关系?

而这三个问题,其实大家还记得当时讲《亮亮和丽君》的时候吗?自从全名销售这个概念提出来之后,销售人员并不需要是开发商的员工,提成的支付方式也不一定需要以提成的名义发放。

所以想要证明美女销售和开发商或者二级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那就只能申请从“财税”,从资金流水层面下手,看看美女销售的资金流来源与去向,账户的资金增减是否符合收入情况。

但是想要从这方面入手就也有个梗,就是理由呢?已经说这个申请要怎么批复呢?以及说谁来申请,谁来审核,谁来批复,谁来执行呢?或者说更关键的:可不可以呢?

所以讲到这其实这个新闻会火也就讲完了,倒是大家可以一起关注一下后续。看看说到底这个案子后面是怎么处理呢?以此可以判定出一些很重要的节点信息。

最后说一下个人的看法。

其实在写《》的时候就说了,男权女权吃的都是那群人,套路其实不太会变化。所以针对这个问题,其实就是说的:莫向外求。

骗局这种东西就像钓鱼,撒下一片饵料,等待咬饵上钩。与我们个人来说,与其去判断到底这饵料里面有没有鱼钩,最好的方式就是不去咬这个饵料。君子不立危墙,这是最简单的生存哲学。

骗局,

最怕你不入局,

还记得之前讲吗?

赌场最怕的就是你不来往,骗子最怕的就是你对收益不感兴趣。很多骗术的基础,都是以晒“收益截图”作为开始。骗术的核心,其实就是网评的那句话:踏空,比亏钱更难受。

我在很早之前看卷宗的时候一直有过个好奇,为什么反诈和诈骗解析那么多,很多的骗局也真的很简单,但是总是有人会受骗呢?后面看的多了,就发现其实被骗的人都有一个共通点:想赢。

想要赢骗子,

想要跟着骗子赢。

所以真说骗术有多么的高端吗,不是没有高端骗局,但其实就算是》这种局,说到底还是在“想赢”上下的功夫。因此反诈真的不需要写太多,就是几年前讲《天道》说的那句话:

莫向外求,

能躲开90%的骗子。

剩下的10%,

最后说个题外话:

我看朋友圈真有不少的人半开玩笑半当真的把美女销售当成了金牌销售的典型,觉得要不学一学这个套路?以前倒也没什么,现在这个案例给了这么多流量,也许结果将会影响到一些事。

因此笑笑无妨,可别真学。不然到时候门票,那可就贵的不行了。正经人家,何必跟骗子混在一起。今天评论区有个留言,我特别喜欢,但是也很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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