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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文化文博旅综合体项目

国际方案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作为主办单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昌平区明十三陵管理中心、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承办单位,现举办“明文化文博旅综合体项目国际方案征集”活动。

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将公开邀请具有相关策划或运营及设计经验的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选取6个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成果。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明文化文博旅综合体项目国际方案征集

1.2项目位置:明文化文博旅综合体项目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世界文化遗产明十三陵景区南侧,属昌平新城范围内,位于昌平新城CP00-0101街区。

周边分布有丰富的文旅资源、商服资源及科研产业,如明十三陵、居庸关长城、银山塔林、白浮泉址、八达岭奥莱、乐多港、未来科学城、南口产业园等。

1.3项目定位:明文化文博旅综合体项目以明文化为核心打造为

——全球最知名的明文化交流基地

——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明文化主题展示区

——首都西北部世界遗产特色文博旅商圈

全方位多维度展示明代恢弘气象、多彩历史和灿烂文明,传承优秀文化与深度体验式消费相结合的文化博览旅游综合体。

1.4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包含三个层次:

(1)区域研究范围

区域研究范围以明十三陵世界文化遗产为核心,统筹研究周边区域,包括银山塔林、居庸关、南口、永安古城、乐多港、白浮泉遗址、巩华城、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等文化、商服、产业资源,可考虑扩大至昌平老城、未来城东区等城市重要功能区。

结合昌平北部文旅资源、商服资源及科研产业布局,区域联动,布局共谋,形成最佳的功能组合和运营模式,打造区域级文旅商圈,重振京西北游线。

(2)风貌协调范围

考虑到区域建筑风貌与世界文化遗产的协调关系,将设计范围所在的昌平新城CP00-0101街区范围划定为风貌协调范围,总面积约662.7公顷。

(3)设计范围

设计范围位于地铁十三陵景区站周边,属CP00-0101街区,用地面积约38.85公顷。

1.5征集内容:

(1)运营策划与功能业态研究

根据昌平分区规划对区域的定位和要求,结合明十三陵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统筹周边历史文化资源,打造明文化主题旅游集聚区;做强明文化游,以十三陵门户区建设为龙头,结合展览、旅游服务、文化交流、演艺等功能保护好昌平历史文化金名片。分别从区域层面、项目层面结合周边资源布局及发展情况开展运营策划、功能业态等工作,进行系统性研究。

区域层面:主要面向区域研究范围进行研究工作,包括区域研究、市场分析、产业策划、游线组织与策划、运营模式等内容。

项目层面:主要面向设计范围与十三陵世界文化遗产范围进行研究工作,包括基地分析、“明”文化破题、客群分析、功能定位、产业策划及核心产品打造、运营模式及分期发展思路、经济测算等内容。

(2)城市设计

在运营策划与功能业态研究基础上开展城市设计工作。

风貌协调范围内主要工作应充分考虑浅山区山水景观格局,注重山体的视线关系,处理好区域内建筑风貌与世界文化遗产、周边山水格局的协调关系。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风格、体量、高度、布局、材质、第五立面等方面,形成尺度适宜、协调统一,与世界文化遗产风貌与周边山水格局相融合、具有区域特色的整体城市风貌。

设计范围内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用地功能布局、建筑规模及功能、空间形态与建筑风貌、交通系统引导、公共空间、地下空间、建筑及场地示意性方案、基础设施及生态保障等内容。

1.6征集方式:国际公开征集。

1.7征集设计周期:约90天。

2.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征集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昌平区明十三陵管理中心、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征集组织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规院弘都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征集联系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蒋瑜、郑紫怡、王婷

联系电话:010-82575837/5803/5131/5731—813/276

传真:86-10-82575350

E-mail:kejiyuan08@126.com

4. 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4.1应征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

4.2应征申请人应具有承担本征集项目策划或运营和城市设计的专业技术能力。

4.2.1策划或运营的专业技术能力要求如下:

应征申请人应具有相关的策划或运营经验和业绩,并能提供与此相关的证明资料。

4.2.2城市设计的专业技术能力要求如下:

4.2.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计机构应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甲级或城乡规划编制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2.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申请人须依本国或本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城市规划或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港澳台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4.2.2.3应征申请人应具有相关的城市设计经验和业绩,并能提供与此相关的证明资料。

4.3上述具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机构可单独提出应征申请,也可组成联合体共同提出应征申请,但需以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和各自职责。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应征,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它联合体申请应征。

4.4应征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须由应征申请人单位中具有类似项目的策划或运营或设计经验的人员担任。

4.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征。

4.5.1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签署一份联合体协议。

4.5.2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它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

4.5.3除联合体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4.6除上述条款外,当本次征集活动主办单位提出合理要求时,应征申请人应继续补充提供符合响应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申请人需先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以Word版本E-mail至征集指定邮箱kejiyuan08@126.com或递交至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征集组织机构收到登记表后,再将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密码发送给申请人。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9日17:00 (中国北京时间,下同)。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将于2025年2月10日09:00开通。

6. 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17时00分,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

7.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上述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8. 其它条款


8.1知识产权

8.1.1 本次方案征集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文件均不退回。

8.1.2 应征规划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由主办单位与应征人共同享有。

8.1.3 应征人对其应征设计文件享有署名权,在征得主办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8.1.4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8.1.5主办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规划设计中使用应征人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主办单位在项目的规划设计中或在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也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8.1.6 主办单位可以对所有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设计机构的名称。

8.1.7应征建筑设计方案(如果有)的著作权归属于应征人。建筑设计方案使用权转让事宜另行协商。

8.2应征设计补偿金

主办单位将向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的应征人支付应征设计补偿金,未被推荐为优胜设计方案的每个应征人80万元,被推荐为优胜设计方案但未被确定为中选方案的每个应征人90万元(上述费用包含中国境内、外应缴纳的各项税费,下同)。当应征人出现下列情况时,主办单位不予支付补偿金:

(1) 应征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应征文件;

(2) 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被认定为未对征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3) 应征人被取消应征资格。

8.3奖项和奖金的设置

本次方案征集设优胜奖3名。

8.4征集后续工作:主办单位将从获得优胜奖的应征人中选择1名作为中选人,中选人将获得160万元(含税)的运营策划及城市设计的合同(含配合方案综合单位完成方案整合、优化调整费)。

中选人须配合方案综合单位完成明文化文博旅综合体项目城市设计方案整合、优化调整工作。

8.5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6语言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书写。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文译本。在中文与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8.7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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