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发放

生育补贴实施方案(试行)

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按照《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放标准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一孩家庭,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二孩家庭,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三孩家庭,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8000元

二、发放对象范围及条件

●生育补贴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孝义市户籍且孩子为孝义市户籍(从外地迁回不补贴)。

2.2025年1月1日之后(包含1月1日)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家庭。

●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夫妻一方丧偶的,另一方承担子女抚养责任并且实际照料子女的按标准享受生育补贴。

●夫妻离异的,离婚协议书中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或法院判决书将子女抚养权判给的一方按标准享受生育补贴。

●在符合生育政策前提下,一胎生育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并存活的,按孩次顺序享受一孩、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生育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并存活的,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三孩及以上的,均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生育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并存活的均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三、申报方式及资格确认

(一)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家庭,填写《孝义市一孩、二孩、三孩生育补贴申报表》(附件1)携带相关申报资料及复印件向户口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二)申报资料

1.夫妻双方户口簿及子女户口簿;

2.夫妻双方结婚证(申报时夫妻已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3.夫妻共同生育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孝义市一孩、二孩、三孩生育补贴申报表》;

5.申请人本人的建设银行卡。

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申报。

(三)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孩子落户后进行申报,当年未申报的,原则上可在该孩子三周岁以内申请补发,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

(四)资格审核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资料收集并审核确认工作。审核时需查看申报资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表填报是否准确完整。对符合发放生育补贴条件的签署同意发放意见。对不符合相关条件的或资料不实的签署不予发放意见并注明情况,退回申报资料。资料不完整的需申请人补充资料后再次审核。审核后应及时将资格审核结果告知申请对象。各乡镇、街办审核完毕后,附件1和汇总表由乡镇长、街办主任签字后加盖公章于每季度末最后一周将所有资料报回市卫健局人口和家庭发展股。

卫健局负责对各乡镇、街办提交初审通过资料进行复审,资料不完善的,及时退回,乡镇、街办负责补充完善后再次提交复审,复审通过,将由卫健局统一造册,统一发放。对于资料中,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的或者乡镇、街办二次提交仍不完善的,直接退回乡镇、街办,不予发放。

四、资金管理

市生育补贴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按季度汇总发放。

五、部门分工

(一)卫健局负责牵头审核确认补贴对象人数,编制资金需求计划,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督促协调将生育补贴及时划转到个人账户。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报对象的资料信息进行初审,合格无误后上报市卫健局。

(三)市财政局保障生育补贴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市公安局负责孩子落户以及对有争议的、复杂的户籍情况进行核实。

(五)市民政局、人民法院负责对有争议的、复杂的婚姻情况进行核实。

来源:孝义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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