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判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尊重妇女、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孙燕在接受采访时说。
随着社会发展变化,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不少新类型纠纷。孙燕认为,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在办理婚姻家庭领域的相关纠纷案件时,应当进一步细化裁判规则,制定、完善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释法说理,依法破除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倡导积极的婚姻家庭观。
履职期间,孙燕高度关注人民法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孙燕建议:人民法院要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等权益,案件审理中发现用人单位以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等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调岗降薪、未足额缴纳生育保险等情况的,法院应与相关监管主体、妇女权益保护部门加强信息共享,更好地规制女性在入职、就业、薪酬、婚育等方面遇到的不平等问题。
来源:人民法院报·3版
记者:莫小雪 吴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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