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


宠物预订定金纠纷,市场监管助力退款

近日,一位市民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我在某宠物店预订了一只小狗,交付了200元定金,因自己平时工作较忙,错过了和商家约定的交付尾款、提领小狗的时间,等到自己回想起来的时候,发现商家已经将小狗卖掉了,自己想要退回定金,遭到了商家的拒绝,望相关部门帮助自己退费。”

接诉后,天通苑南所工作人员吕家兴、孙硕立即与市民联系了解详细情况,并前往该店铺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市民与商家未签订合同,只是单纯口头告知留存宠物以及交付尾款、提领宠物的时间,并支付了商家200元定金。

店铺负责人表示:“交付尾款和提领宠物的时间是市民自己约定的,也是市民自己错过了约定时间,且我们在交付当天通过微信联系过市民,市民未进行回复。”

天通苑南所工作人员吕家兴、孙硕本着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多次前往企业为市民进行协商,耐心劝导,讲事实摆道理,分析利弊,经过反复做工作,企业负责人主动联系市民进一步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退还了市民交付的定金。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要选择资质齐全、信誉度高、质量保障好、售后制度完善的商家,科学理性购物。对于经营者承诺的售后范围和售后政策必要时要进行书面合同约定。作为企业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倡导并主动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昌平城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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