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3 月 10 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于3月7 日印发《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其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新能源电动出租车的政策。
《办法》提出,自2025年3 月 7 日至 12 月 31 日,执行政府指导价的电动出租车驾驶员,通过市级平台向充电企业支付两类费用者(充电类或换电类),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支付时按扣除补贴后的价格与充电企业结算)。
支付充电费用的,给予 0.4 元 / 千瓦时专享度电补贴;
支付换电包月费用的,给予包月费用 10% 的专享一次性补贴,补贴上限 200 元 / 月。
IT之家注意到,全国多地目前均在鼓励出租车等行业引入新能源车型,例如苏州便在去年提出“新增和更新出租车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存量出租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举措,为新增和更新使用符合要求且投入运营服务的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车给予一次性运营补贴。
不过当下出租车更换为新能源车型也存在一定劣势,例如充电桩 / 换电站太少耗时过长、司机“份儿钱”比燃油车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