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院机关“办案标兵”、院机关“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这些荣誉背后,记录着贵州高院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贾鸿雁持续奋斗的成长历程。从事审判业务工作的19年,为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判,她认真对每一起案件抽丝剥茧寻求事实真相;为让司法护未的阳光普照每一个未成年人,她深入基层调研做好顶层制度设计;为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她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归纳办案规则,在法治贵州的进程中努力展示当代女法官的风采和魅力。
公正办案铸造靓丽名片
从担任书记员到成为贵州省第一批员额法官的一员,贾鸿雁一直在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
“民商事案件与人民群众民事权利、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无论案件是难是易,无论标的额大小,我们都必须认真对待,公正审理。”这是贾鸿雁铭记于心的办案标准,也是她的经验总结,在她看来:“办好小案件也可以服务大民生。”
从业以来,她承办民商事案件1000余件,类型主要是建工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这些案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办案理念与其他案件有所不同,“办理这类案件,法官要有服务大局的司法担当意识,既要明断是非、定分止争,又要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贾鸿雁说。
2016年,重庆某建设工程公司与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至省高院,前者提出请求判决后者支付2500万元工程款、400万元停工损失费等4项诉求,后者则提出反诉,请求判决前者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60万元、工程质量不合格违约金16万余元等,诉求共计11项。此案分后由贾鸿雁承办。
案情纷繁复杂,双方却各执一词据理力争,作为承办法官,贾鸿雁需要查明“工程造价是多少,已经支付了多少工程款,还欠多少工程款?”“工期是否存在逾期,是哪方的责任造成逾期的后果?”“是否存在停工损失,金额是多少?”“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等等案件事实。
为了掌握案情,当时已怀孕的贾鸿雁组织第三方鉴定机构和双方当事人前往300多公里的工程所在地现场勘验,深入细致地调查工程的进度,并详细了解相关问题。几个月后,鉴定意见书出来了,此时贾鸿雁正在休产假,得知消息后,她认为调解才是促进双方解决问题,推动工程顺利进行的最优解,于是反反复复给双方分析利弊,最终促成两家公司就结算金额、支付方式等达成了一致意见,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建工合同纠纷案件往往涉及法律关系复杂、标的额大、审理难度大周期长、专业技术性强、当事人诉讼请求多,对法官审判能力是一项巨大考验,在贾鸿雁办理的民商事案件中,这类案件的比例达到60%以上,审判任务之繁重可想而知。
为高质效办好案件,贾鸿雁一直坚持在开庭前全面查阅卷宗、分析案情,庭审中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庭审后不断反思与分析,真正吃透案情,公正高效作出裁判。经她办理的案件,基本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成为体现法院审判质效的一张靓丽名片。
推动家事审判转变理念
家事,是民事,更是国事。
2016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选择部分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我省南明区法院、三都水族自治县法院、七星关区法院、江口县法院率先开展此项工作。
作为省高院民事审判的一份子,贾鸿雁积极思考良策。
为总结好、提炼好、推广好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效果,顺利在全省全面推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她屡次深入试点法院调研,仔细了解家事审判诉讼程序、工作机制、专业审判团队建设、取证模式、多元化解纷机制等情况,经过认真思考后,参与撰写了《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推进平安贵州建设——贵州家事审判改革经验调研报告》,该报告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肯定。
2019年,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法官将家事审判的司法功能和社会功能结合起来,在案件审判中以家庭为本位,推动家事司法向“稳家、保幼、重老、扶弱”理念转变,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家事审判中涉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上,贾鸿雁参与制定了省高院等7家单位联合出台的《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促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涉及妇女合法权益保护上,贾鸿雁参与制定了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妇联共同出台的《关于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联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规则》,为《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的修订建言献策,与省妇联、省检察院多方联动,共同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此外,贾鸿雁积极为全省民商事法官、人民陪审员、人民法庭庭长等开展有关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授课,提升家事审判质效。
做细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近期,女孩小李(化名)复学的事终于让贾鸿雁放下了心。原来,几年前未成年的小李是一起案件的受害者,她凭着坚强的意志考取了某大学,但是由于家庭原因办理了退学手续。
了解到小李退学外出打工的情况后,贾鸿雁惋惜不已,于是她与同事们积极联合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某大学多次沟通协调,希望助力小李完成大学学业。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下,某大学终于同意为小李恢复学籍,“9月份,她就可以作为新生去上学了!”贾鸿雁为促成此事感到开心不已。
小李成功复学是贵州高院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精准帮扶行动的实例之一,这背后,反映了贾鸿雁做细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宁,事关国家的未来。去年,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贾鸿雁牵头对全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现状进行研究分析,最后起草制定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行动的意见》,从推进专业化建设、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网络保护等方面,进一步织密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成为继全省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后贵州法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又一重大司法举措。
2024年11月下旬,经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后,省高院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庭成立,贾鸿雁被任命为副庭长,这意味着,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的新征程上,她将承担起更多职责、扛起更多的硬任务。
更新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理念,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狠抓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心理学知识学习......贾鸿雁对推进全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积极谋划、建言献策,并有序推进。
作为一名女性,她努力经营着自己幸福的小家;作为一名母亲,她深爱着自己的孩子;作为一名办理渉未成年人案件的女法官,她努力将法治的阳光照耀每一个家庭,以法治之力庇护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
当得知自己被评为2024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贾鸿雁说:“这份荣誉,不仅是对我个人的肯定,更是对全体女法官的认可。”
来源:贵州法治报
审 核 :赵映 金晶 汪怡潇
编辑:沈重阳 封瑜 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