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的事儿啊,真是让人捉摸不透,有时候亲情在金钱面前,显得那么脆弱,那么不堪一击。就像今天我要讲的这个事儿,让人心里不是滋味儿。根据某媒体的披露,有一位姓黄的男子,因为家里比较穷,自己的性格也内向老实,所以一直没有成家。



后来黄某就领养了一个弃婴,虽说这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但是黄某却像亲生女儿一样待她。黄某还有一个老母亲,之前一直和母亲相依为命,如今多了个女儿,他和母亲不舍得吃不舍得穿,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了这个女儿。

在我们的文化中,养育之恩是要大于生育的,女儿长大之后,更应该好好的孝敬奶奶和父亲,可是谁都没有想到自打这个女儿结婚之后,就‬再也不没有‬和他的父亲有‬联系过‬。两人不但没有任何的来往,即便是过年过节女儿也不曾上门看望父亲和奶奶。



更让黄某恼怒的是,奶奶去世,做孙女的也不曾回家来吊唁。这个时候黄某才意识到自己大概是养了一个“白眼狼”。让这个世上总是会出现戏剧的一幕,不久之前黄某的房子被征迁,获得了176万元的拆迁款。



女儿知道这个消息,立即带着礼品来看望父亲,又是嘘寒问暖,又是表现得十分亲近。可是在黄某看来一切都是在演戏,她的目的也很明确,就是想得到自己的拆迁款。索性黄某就直截了当地告诉女儿不会给她拆迁款。



女儿听到这句话立刻就变了脸色,在确认不到这批拆迁款之后,就把养父告到了法院,希望得到一半的拆迁款。法律是公正的,驳回了女儿的请求,理由是这笔‬拆迁款属于黄某的个人财产,他怎么处理也是他个人的权利。

女儿未得逞,非常恼怒的质问养父:“我是你唯一的女儿,你的钱又能给谁呢?”黄某冷冷一笑,说道:“我就是全部捐了也不会给你一分钱!”虽然我们都感到女儿的做法太过分,但恼怒之后又觉得特别的感慨,之间真的不应该为了外物而闹到这个地步。



要知道亲情是无价的,不能用金钱来衡量。要是我们都像这个养女一样,为了钱可以抛弃亲情,那得多冷漠啊!所以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亲情,别等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



毕竟钱没了可以再赚,可亲情一旦伤了,那可就不容易修复了。希望这个养女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只是看重养父的钱,而是真心悔过,重新找回那份失落的亲情。关于这件事情,各位有什么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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