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网络时代,信息传播无远弗届,但随之而来的网络谣言也如影随形。一条虚假信息,可能毁掉个人或企业的声誉;一则不实传言,足以引发社会恐慌。

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指出,2024年,检察机关坚决惩治网络暴力、“网络水军”造谣引流、舆情敲诈等违法犯罪,净化网络环境,并特别提到了一起网络水军舆情敲诈案。王某起诉某公司产品对其造成人身损害,后败诉。随后十余年,王某持续在网络发文、诽谤该公司诉讼代理人等,相关文章被大量浏览。该公司诉讼代理人不堪其扰,多次报案、自诉未果。后该公司向检察机关提出立案监督申请。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王某涉嫌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12月,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全国人大代表,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马新强

“信息网络的发展给我们带来前所未有的便利,但也让社会秩序面临着新的挑战。有些人专门在企业发展上升的关键节点造谣,让企业备受困扰。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看到这样的案例我们也感到很提气。”全国人大代表,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马新强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安徽绩溪分公司智慧家庭工程师叶红义

“网络谣言传播快、迷惑性强,企业一旦深陷其中,不仅威胁品牌声誉和日常经营,还可能波及产业链、员工家庭,更有甚者动摇生存根基。”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安徽绩溪分公司智慧家庭工程师叶红义告诉记者,检察机关依法帮助遭受舆情敲诈的企业提起公诉,释放了严惩网络暴力伤企、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强烈信号,彰显了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

记者了解到,2024年以来,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假治敲”专项行动,并重点惩治针对企业实施的敲诈勒索等犯罪,以及为网络敲诈等行为推波助澜的“网络水军”、行业“内鬼”所涉犯罪。

据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介绍,此类犯罪案件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犯罪手段具有隐蔽性、非接触性。不法分子假借舆论监督之名,表面上是为社会正义而发声,但实际是通过恶意炒作或制造舆情威胁敛财。二是犯罪对象具有较明确的目标性、时机性。主要针对财经、环保、食药、民生等社会关注度高、舆情影响大的重点领域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处于上市、融资等关键节点的大型企业易受威胁。三是犯罪方式呈现专业性、组织性。不法分子成立专门公司,经营管理、媒体运营、暗访撰稿、信息发布、对接删帖“一条龙”作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持续推进‘打假治敲’专项行动,加大办案力度,有效震慑不法分子。此外也要强化与相关部门的配合,深挖这些犯罪背后的产业链、利益链,推动‘按键伤企’系统治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叶红义代表建议。

“一些企业遭遇网络造谣常常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寻找证据、降低损失。”马新强代表希望检察机关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案例解读,帮助企业识别网络舆情,以更好应对潜在的危险,同时也通过普法引导网民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上网。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记者:常璐倩 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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