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一句话炸了锅:

“高彩礼挨骂的不该是女性,板子打错了地方!”

网友吵翻了天:有人说她“洗白捞女”,有人力挺“终于有人说真话”。

彩礼真是女性贪心?蒋胜男一针见血的指出:

“彩礼是对女性家庭的经济补偿,因为农村分地、分钱、分福利,根本没女孩的份!”



举个例子:有一些农村,男孩出生就能分到宅基地和集体分红,而女孩一旦出嫁,即便户口没有迁出,土地权益也直接归零。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这其实与相关法律的不健全有一定关系。

长久以来,就连基层村组织,可能也搞不清楚,外嫁女该不该留地?

这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虽然有所提及,但并没有全国性明确的统一立法。

直到2022年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才首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定义和确认条件作出具体规定。

其中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在新居住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取得成员身份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取消其成员身份。”

有些重男轻女的家庭算盘打得响:生儿子=长期资产,生女儿=赔钱货。



这种扭曲的利益链,的确成了高彩礼的推手!

父母养女儿几十年,最后连“本钱”都拿不回,彩礼成了唯一的“折价补偿”。

然而,我们也要注意到,并不是所有的农村地区都如此。

很多农村实行的是“添人不添地,减人不减地”政策,女性的土地并不会因结婚被剥夺。

况且,农村有土地的因素,那城市又是为了什么?

二、高彩礼的“三宗罪”:面子、票子、空村子

有人说彩礼是“爱情试金石”,但现实更残酷。

很多男人为了结婚掏空积蓄,38.8万彩礼还不算多,婚宴大摆几十桌,酒席档次低了就是“丢人现眼”。

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国农村未婚男女比例达2:1,部分地区大龄未婚男女比例高达13:29。

稀缺资源必然涨价,彩礼成了“刚需市场”。

不少家庭举债结婚,有的甚至借高利贷娶媳妇,婚后全家打工还债。



婚姻从“过日子”变成“填窟窿”。

高彩礼可不是说笑而已,而是切实的社会隐患。

据统计,2024年全国农村平均彩礼达12.8万元,相当于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2倍。

部分地区更甚:比如河南流行“一动不动,万紫千红一片绿”。

一动是车,“不动”是指一万张5元的,一千张100元的和一大片50元的。

江西地区普遍超过20万元,部分地区达38万元;菏泽市流行“三斤三两”百元大钞,约14.35万元,加上房车总计超百万。

甚至,个别地区吆喝出了“没车没房别提亲”的口号。



三、治彩礼,光靠“限价令”够吗?

今年两会,人大代表石炳启提议给彩礼设上限,比如“不超过人均收入两倍”。但问题来了:

限价令能管住明面,管得住暗箱操作吗?

比如,明面彩礼要8万,私下却要求男方全款买房加名;有的还搞起了“分期付款”,结婚先付10万,生儿子再补20万……

真正要解决这一现象,还要从多方入手。

1. 砍断“重男轻女”的利益链

新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

妇女享有平等土地权,离婚、外嫁不得剥夺。

但基层执行仍打折扣,有的村集体用“村民自治”当挡箭牌。

蒋胜男呼吁:司法必须强硬介入,谁敢克扣妇女权益,直接法律伺候!

2. 给基层干部“松绑”,给适婚青年“牵线”

高彩礼乱象,国家并不是不重视。



7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6年点名了高价彩礼现象。

但基层干部太忙了,忙着微信群24小时回复信息、打卡截图刷屏,哪有精力搞移风易俗?

只有取消冗余考核,村干部才能腾出手办相亲会、推婚恋服务。

3. 用“村规民约”对抗“传统糟粕”

山东德州武城县把“彩礼不超过5万”写进村规,违规者取消评优资格;

四川凉山出台《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劝诫高彩礼,婚丧嫁娶开支砍半。

不过,也有媒体质疑,通过红头文件强制给彩礼设限并不妥当。

移风易俗不能靠文件压人,得让老百姓自己定规矩!

这跟胖东来被媒体痛批“爹味太浓”一样,虽说考虑不全,但不能否认初衷的善意。

结语:彩礼不是罪,贪婪才是

骂女性“拜金”很容易,蒋胜男的提醒也有道理:“高彩礼是果,性别不平等才是因。”

然而,这样就行了吗,很显示不可能。



就像前面提到的,城市没有在土地上区分男女,为什么高彩礼还那么严重呢?答案显然并不只有一个。

治理高彩礼,不能只让男人反思,也不能只和女人较劲。

只有从立法、价值观、监督引导多方入手,才能让婚姻不再被高彩礼所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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