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 代表
吴华侠 代表
李积回 代表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对于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因此,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的行政审判,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意义非凡。
如何在行政审判中做实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人民法院通过努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来破题。
建立“3+N”机制促推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
行政案件“依法结案”易、矛盾化解难,这极易影响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建立机制,尽量减少行政争议、行政诉讼的形成,是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行政审判工作的着力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做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建立了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统一行政执法司法标准,助推行政争议预防化解。2024年5月,“3+N”成员单位共同召开首次联席会议筹备会议。同年9月3日至6日,首届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顺利举办。成员单位针对相关领域类案多发问题开展分析会商、研提对策措施,构建全链条争议预防和解决机制,并于2024年12月底,就社会保障、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不动产登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投诉举报等领域共同出台了五份座谈会纪要。记者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还将联合其他成员单位继续推出相关领域会议纪要,持续扩大“3+N”工作机制“朋友圈”,预防并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慧告诉记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多部门建立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并在社会保障、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等领域制定会议纪要,这一举措具有深远意义。
作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张慧对这一机制在云南的落实情况较为了解。她告诉记者,云南成立了行政争议预防和调解中心,通过整合行政、司法资源,建立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针对行政案件高发、矛盾问题突出的领域,云南各级政府和法院通过机制创新、多元化解以及提升执法水平等措施,在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做法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还能够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
张慧对“3+N”工作机制充满信心,她认为,随着该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和推广,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也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抓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一年来,全国各地法院努力抓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促进依法行政。
2024年7月2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6届世界遗产大会通过决议,将“北京中轴线——中国理想都城秩序的杰作”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历时12年的“北京中轴线”申遗成功。
事后,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工作办公室专门致函,对北京法院所做的司法保障工作表示感谢。
原来,北京法院抓住了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这一法宝,针对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涉及的行政征收问题,建立实施了“四提前”工作机制,即提前提出法律论证建议、提前对执法人员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提前向群众宣传相关典型案例、提前深入群众开展矛盾化解,促进涉中轴线申遗相关征收项目住户全部自愿腾退,实现了零诉讼。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前门都一处餐饮有限公司副经理吴华侠告诉记者:“作为一名每天都生活、工作在中轴线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我要为北京法院在中轴线申遗保护中的司法保障工作点一个大大的赞!”吴华侠了解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西城区人民法院的“背包法官”们把普法课堂搬到了中轴线申遗保护腾退现场,深入群众开展工作,切实把矛盾解决在了源头,实现了申遗腾退工作零诉讼。“他们真正做到了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将工作做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在他们身上,我感受到了首都法官身上满满的正能量。”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总商会副会长,阳江十八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积回了解到,2024年8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首批行政诉讼十大司法建议,这些建议有的旨在推动行政机关改进执法行为,有的意在促进行政机关改进应诉工作、提高应诉能力,有的则是为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广东高院发布行政诉讼十大司法建议,不仅是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更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司法建议向行政机关传递了依法行政、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这可以促使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矛盾。有的司法建议还督促行政机关提高应诉能力、强化自我纠错等,这不仅有助于化解已有的行政争议,也能通过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引发纠纷。”李积回评价道。
促推行政复议成为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行政复议法修订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举办两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推动违法行政行为通过行政复议程序及时纠正。
据报道,2024年,全国新收行政复议案件74.96万件,同比增长94.7%。经过行政复议后,90.3%的案件未再进入行政诉讼或信访程序,大部分行政争议在前端得到有效化解,有力提升了执法公信力。
张慧指出,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和实施,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的联合培训,为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提供了有力保障。行政复议作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其作用的发挥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张慧建议,继续强化行政复议独立性、行政复议人员专业化职业化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的效率和公正性,使行政复议真正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优化营商环境的前哨站、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同时,也应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形成化解行政争议合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行政救济渠道,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人民法院报·8版
记者:屠少萌丨通讯员:徐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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