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很多地方都存在着拖欠、克扣或挪用教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乡村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班主任津贴、课后延时服务补助等等现象。之所以如此主要还是因为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及时跟进,让那些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不到位的地方有了“拖欠无成本”的思想。

尽管拖欠教师工资和津补贴现象在很多地方存在,但不拖欠教师工资和津补贴的地方也是很多的。能否及时发放教师工资和津补贴取决于地方的认知高度和尊师重教的氛围,与地方政府的主动作为和责任担当密切相关。教育无小事,教师的工资待遇理应落实。

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一直以来都有法律层面的明文规定,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落实一直以来也都是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非常重视的问题。在2020年年底前按照国务院设定的三年落实的最后期限,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目标在全国范围内总体上得到了实现。

但之后,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的督查,有些地方出现了反弹现象,在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目标时没有做到教师待遇与公务员待遇的联动调整,甚至有些地方就连教师的基本工资发放都存在着拖欠,就不用说各类津补贴的按时足额发放了。

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由原先的县或市统筹改为省级统筹不仅一直以来都是广大基层一线教师和部分委员代表的呼声而且现在来看条件已经成熟。国务院先前已作出过明确的要求: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由省财政统筹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设立“教师工资专户”。

教育部在2021年的重点工作中提出要健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并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省级统筹,保障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另外,2022年1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发出提醒函,要求各地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列为政府的必保支出,确保“不低于”持续落实落地。

以上这些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省级统筹提供了政策上的条件,伴随着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从每年各省市区所公布的gdp数据来看,各地经济实力逐年增强,在各地按照要求安排年度财政预算时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列为必保支出,这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省级统筹创造了财力上的条件。

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省级统筹条件已成熟,这样操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省级财政部门设立“教师工资专户”,各县市在规定时间内将教师工资的年度财政预算款项(包括基本工资、各项津补贴以及政府奖励性津补贴)打入专用账户,由省财政统筹按时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账户。

对于没有按时将必保支出的财政预算款项打入专用账户的、谎报的、漏报的、少报的地方除了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之外,还将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并降低省级财政对地方的支持力度。唯有如此才能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确保“不低于”目标持续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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