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在农田里留下的“肇事”痕迹。
封面新闻记者 曾业 李庆 刘彦君 王祥龙 杜卓滨
“很多黄连都被野猪拱了。”全国两会四川代表团分组讨论会场,全国人大代表、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五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余绍容发言说,村民原本一亩地毛收入可上万元,野生动物致害后,按照赔偿标准只能赔几百元。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直击野生动物保护与区域发展的矛盾,引发四川代表团热议。
随着生态保护成效显现,四川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显著恢复,但随之而来的人兽冲突问题也日益凸显。近年来,野猪进城、猴群进村、黑熊伤人等现象频上热搜。用生态补偿缓解“动物之害”,四川各地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催生了一些需要解决的新问题。
如何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同时,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以及保险行业人士,共同寻找答案。
圆桌嘉宾
全国人大代表、甘孜州丹巴县章谷镇水子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余德春
全国人大代表、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五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余绍容
全国人大代表、雅安市汉源县永利彝族乡古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郑望春
全国人大代表、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部技术人员 吕祖艳
中国人寿财险广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 韩佳杰
甘孜州丹巴县农户玉米地被破坏。
动物之害:
多地出现人与动物冲突事件
北川县4年内发生1400余起
“每当农作物正要成熟或半成熟,就频繁遭受野猪、猴子、野鸡等野生动物的损坏。”来自雅安的郑望春称,尽管农民们想尽办法,还是挡不住这些“不速之客”,辛苦种的农作物遭到破坏,这不仅打击了农民积极性,还影响了农业的稳定发展。
郑望春呼吁,既要有效保护好野生动物,又要避免野生动物对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其他几位全国人大代表及业内专家,围绕这一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来自甘孜的余德春还把野生动物“作案”的照片带进会场,“指控”野生动物侵害庄稼。
2024年11月20日凌晨,四川绵阳一头黑熊闯入村民家中,将女主人击倒受伤住院,男主人用斧头将黑熊击杀,余绍容对家乡的这一事件至今还有印象。近年来,她接触过不少野生动物致害事件。余绍容获取的统计数据显示,北川县野生动物致害主要动物有野猪、黑熊、猕猴、鹰等,其中以野猪、猕猴最为严重。
四川绵阳,因入户攻击村民被击杀的黑熊。
“全县所有乡镇均有野生动物致害情况发生。”余绍容调研发现,自2021年3月至2024年11月,北川县发生野生动物致害事件1400余起,年均农作物受损面积达1000余亩,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余万元,且每年均有野生动物伤人事件发生。
不仅仅是雅安、绵阳,随着四川境内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增加,在甘孜、广元、达州、巴中等地,野生动物致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在达州、巴中等地的山区,野猪时常下山觅食毁坏农作物,让村民遭受损失。”吕祖艳也注意到,最近几年,川东北地区野猪致害备受关注。
现实之困:
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有政策
但并非所有报案都能获得赔付
野生动物致害的损失,谁来承担?如何承担?靠政府补偿能否解决问题?
3月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林草局获悉,2018年以来,四川省通过试点探索保险补偿模式,历经五年修订完善补偿办法草案,最终推动省级政策落地。2023年1月,《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正式施行,明确了县级政府为补偿主体,规定了人身伤害优先补偿原则、财产损失补偿比例(如农作物按市场价50%补偿)及申请流程。
然而,余绍容调研发现,省级政策明确野生动物致害的补偿主体为县级政府,但无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且发生野生动物致害的地方多为“老少边穷”地区,地方财政困难,无力长期投入资金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工作,野生动物致害保险难以持续开展。
一组来自北川县的数据显示,自2021年以来,北川县将野生动物致害纳入了保险,县政府安排了专项资金,但随着野生动物致害事件逐年增加,保险费用由2021年的14.98万元逐年增加到了2024年的54.8万元。“今后地方财政是否还能继续投入?”余绍容有些担忧。
保险,是政府补偿的重要补充。为此,四川通过试点探索,逐步推广,构建了“政府投保—公司理赔—群众受益”机制,目前已形成了一套从案件申报到现场核实、赔付审核、赔款拨付的标准化流程。
“并非所有报案都能获得赔付,这涉及理赔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取证和认定,这是理赔工作中最具挑战性的环节。”在野生动物致害保险领域拥有多年实践经验的韩佳杰解释,接到报案后,他们必须现场查勘,如何证明损害确是由野生动物造成,很难。他举例,如村民报案家禽丢失的情况,就需要多方证据来确认。
韩佳杰介绍,野生动物致害通常会留下可追溯的痕迹,包括毛发、啃食痕迹、血迹、足迹等,都可以作为保险理赔的重要证据。另外还要考量野生动物致害是否发生在保险约定区域内等客观因素,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理赔。绵阳曾发生野生黑熊破坏玉米地并致人受伤事件,赔付金额达数万元。与之相对,也出现过几百元的小额赔付案例。
四川汉源被猴群破坏的玉米地。
解题之策:
建立生态保护责任共担机制
实行“政府补偿”加“多元筹资”
野生动物频繁下山,和人类“抢地盘”,如何解决?郑望春认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因地制宜制定措施加以指导。例如,对受到野生动物侵扰的地区,建议设置专人专岗,定期采取专业驱赶或合理威慑等科学、人道的保护措施。
“野生动物保护面临的最大问题,是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丧失和人为开发活动的干扰。”吕祖艳注意到,近年来,国内一些地方在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责任共担”机制,“这些已有的成功经验可以借鉴”。她建议,四川可尝试以野生动物栖息地为中心,划定辐射周边20公里的协作区,建立补偿资金池和联合执法队,逐步化解人与野生动物的矛盾冲突。
事实上,在乐山、雅安等地,已有为人与动物“划界”、对猴群实施诱捕迁移等探索。
峨眉山景区采取“人猴分离”措施,于2020年在清音阁猴区建立人猴分离观赏试验区和缓冲区,实现人与猴各自活动。据景区管委会三年观测数据,试验区内猴群的健康状况良好,有合理的猴群增长率且无猴群伤人事件发生。
峨眉山以河为界,实行人猴分离。
习惯了人来人往的峨眉山藏酋猴。夏中林 摄
雅安市汉源县,是人与猴群冲突较为突出的地方,当地猕猴种群数量已超过王宝山承载量。基于“适量猎捕、总量控制”原则,政府拟定猕猴种群数量调控计划:在2025年诱捕猕猴20只,解决猕猴泛滥,破坏农作物、果树等问题。对群众的损失,汉源县林业局已申请县财政资金购买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暂无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的,可按照《汉源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实施细则》申请补偿。
在四川省林草局公开的资料中,多次强调“保护优先”与“人民至上”原则,提出“既要保护生态平衡,也要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倡导通过保险市场化手段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性保险产品,很多地方都在推广。”韩佳杰介绍,以广安岳池县为例,2023年该县通过财政全额出资投保野生动物致害险,实现县域内城乡居民全覆盖,保障范围则包括野生动物致害导致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农作物损失和家畜死亡赔偿。这种“政府统保”模式,与多地的创新形成呼应,“有些地方是多元筹资,例如村集体、村民集资参保。”
余绍容则建议,在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补偿责任。制定统一的《致害补偿细则》,细化补偿范围、简化补偿程序、提高补偿标准。例如规定补偿标准下限不低于市场价80%、资金分担比例上中央要承担60%以上,将野兔、鸟类等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致害纳入补偿范围。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资金来源采取“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模式,每年专项拨付,纳入惠农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