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莉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所获荣誉: 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TA说:

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少年审判工作岗位上的法官,我始终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在法槌起落间传递司法的温度。少年审判不是冰冷的定罪量刑,而是要用法律为迷途的少年点亮灯塔。通过庭前社会调查挖掘每个孩子误入歧途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判后回访跟踪帮教缓刑少年,通过定制心理干预方案打开抑郁少女心灵的大门。作为女法官,我以母亲的视觉体察少年敏感心灵,用柔性司法搭建信任桥梁:庭审时的鼓励,回访时的书籍,法治课堂上与孩子们平视的对话,都在诠释作为一名“法官妈妈”的双重使命。10年来近200场的法治报告会,30名少年重返校园或习得技能。这份成绩单让我更加坚定:守护青春,既要握紧法律戒尺,更要捧出滚烫初心。




赵现俊

单县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

所获荣誉: 山东省优秀党课、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十佳百优新闻作品、全省法院“三强三优”优秀新闻作品、全省法院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创新竞赛三等奖。 所在部门被评为:最高院“金法槌奖”、山东省改革创新团队、齐鲁天平先锋岗、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等省级以上荣誉。


TA说:

与凌晨的街道打过招呼,

与眯瞪的孩子道过晚安,

与成团的秀发说过再见,

与闪耀的法徽绘过蓝图。

告别了三纲五常、冲破了重重枷锁,新时代的女法院人,用勤劳的付出肩负起家庭责任;用奋斗的身姿做孩子最好的教材;用细腻的笔触传递法院的故事;用严谨的工作扛起公正的使命。

崭新的时代,赋予女性更多的机遇:我们将以专业与热爱,在法治道路上继续书写巾帼篇章!




张静超

巨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

所获荣誉: 于 2009年进入法院工作,因工作实绩突出,于202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同年被评为省级先进工作者。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业务能手、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巨野县“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


TA说:

历经岁月沉淀,方能成就厚重人生,我觉得,越是经历了更多、更丰富的司法实践,越能体会司法为民的意义和分量,因为作为“决人性命、理人家事”的法官,我们所烂熟于心的法律法理,可能是他人不曾触及的法律盲区;一些普通人认为的“小事”“小案”,也许是他人人生的全部。“若不身在其中,何来感同身受”,特别是到基层法庭后,我对“如我在诉”的理念有了更深的理解。家长里短、恩怨纠葛,可能一个家庭、几辈人的亲情都会因为一场官司消融殆尽,我总是告诉自己,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想一想,案件背后的事理多查一查,相关法律多解释一遍,面对当事人的陈述多听一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才能真正化解矛盾纠纷。




崔晔

郓城县人民法院丁里长法庭庭长

所获荣誉:第一届菏泽最美法官,全市政法机关2023最美政法人


TA说:

身为基层法庭女庭长,我深刻体会到女性在司法工作中的独特价值。在审判席上,我严谨审慎,用女性的敏锐捕捉案件细节,通过“抽丝剥茧式分析”确保每一次判决都彰显法律的尊严。在调解桌前,我细心疏导,用女性的细腻洞察矛盾根源,通过“拉家常式沟通”解开当事人心结。在普法路上,我热情洋溢,用女性的温柔传递法治温暖,通过“接地气式讲解”让法律变成“生活指南”。作为新时代女法官,我愿继续以“她力量”扎根基层,让法槌敲响正义之声,让法徽照亮民心之路,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展现巾帼担当!




杜坦

鄄城县人民法院彭楼法庭副庭长

所获荣誉: 2022年被山东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示范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党建与业务融合诉讼服务党员标兵”,2023年获评“菏泽最美法官”。


TA说:

作为一名女法官,我认为要以真挚之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查清事实、讲透法理、找准症结、耐心调解。我们既要让胜诉者感受到司法为民之心,也要让败诉者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不仅做业务领域的“专家法官”,更做百姓身边的“贴心法官”。让当事人从对抗、抵触转变为冷静、接受,需要的不是冰冷的法律条文、更不是焦躁的拍案,而是审理者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和正确的引导,这个过程虽然艰难,但长久行之必有成效。




张国华

东明县人民法院陆圈油田法庭负责人

所获荣誉: 2016年3月被中共菏泽市委政法委和菏泽市法学会评为菏泽市优秀法律工作者、2017年12月被菏泽市综治委全市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2月被中共菏泽市委政法委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21年12月被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审判业务专家、2022年12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山东省诉讼服务党员标兵。


TA说:

基层法庭办理的大多是“小案”,小案虽然标的额不大、案情相对简单,但对于当事人而言,每一起案件都关乎人身或财产等切身利益,对于涉案人及其家庭来说都是“大事”。作为小镇女法官,我始终树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又注重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立足案结事了,把“小案”放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办,用真心耐心实心赢得民心、守住人心,筑牢党长期执政最可靠的群众基础。

文稿:全市法院

编辑:黄帅廷

初审:贾振超

复核:吴慧星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