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媒曝具俊晔承担大S房贷一事,大抵是无稽之谈,有悖于正常的逻辑。
悖论
道理非常简单,如果具俊晔真的要承担大S的房贷,那么意味着其将拥有该房产的部分所有权。然而有悖逻辑的关键恰恰在这里,具俊晔是韩国人,在大S去世之后,他几乎不可能选择台湾定居,怎么可能为一栋自己不住的房子偿还贷款呢?
因此对具俊晔来说,如果继承了大S的遗产,要么与汪小菲协商,将房产的全部所有权过户到两个孩子的名下;要么就直接卖掉,不仅可以避免背上巨额房贷,还能套取一笔不菲的现金,何乐而不为呢?
利益
在个人看来,大S的遗产分配方案至今没有尘埃落定,大概率跟房产有关。遗产继承权的争议实质上只限于舆论,法律层面应该早有定论了,唯一可能产生分歧的地方便是具体分配方案了。假定具俊晔违背承诺,决定继承大S的遗产,其肯定倾向于现金类资产,而非不动产。说白了,有利于具俊晔的分配方案是房子归两个孩子,自己则拿钱走人。
如此一来,作为两个孩子的监护人,汪小菲未必能够接受。从已知的信息来看,大S名下有两处房产,一处住着S妈和大S姐姐一家,另一处需要偿还巨额贷款。一旦汪小菲接手了,实际价值立马会大幅缩水,首先其不可能将S妈和大S姐姐一家赶出家门,毕竟是两个孩子的外婆和姨妈,所以该处房产能否收回就成了未知之数。其次两个孩子将来要回北京生活,另一处房产就没有继续偿还巨额贷款的必要了,挂牌出售无疑是最佳处理方式,但以当下的行情来看,多半得亏本甩卖。综上所述,汪小菲若是因为接手两处房产而放弃现金类遗产,等于人为减少了两个孩子可以继承的财产。
不要看汪小菲在与大S离婚时,签署了一份不平等的离婚协议,离婚后一直供养着大S养尊处优。可自从大S再婚开始,汪小菲立刻就翻脸了,于是大家便看到了持续两年的互喷闹剧。如今大S不在了,汪小菲也拿到了两个孩子的监护权,自然不可能对具俊晔心慈手软,该争取的利益必然寸步不让。
情理
当然了,以上推论是建立在具俊晔继承大S遗产的前提下,倘若其信守承诺将遗产转赠给S妈,客观而言有可能出现更加复杂的局面。不排除S妈想借由具俊晔之手向汪小菲索取更多利益,这种情况也在情理之中,大S离世意味着S妈少了一个可以依靠的子女,为自己的余生求一个保障可以理解。加之大S姐姐一家寄宿在大S的房子里,S妈不可能不担忧自己去世后,大S姐姐一家的处境,难保不会萌生倚老卖老为大女儿和外孙谋一个安稳生活的想法。
结语
最后想说,大家要有一个认知,从大S离世的那一刻,很多羁绊就注定会断开。譬如具俊晔和徐家,没有了大S,双方便再无任何关系了;汪小菲也是如此,没有了大S,他拿到了两个孩子的监护权,与徐家的纠葛也会逐渐淡化;S妈跟大S两个孩子之间的祖孙之情也会慢慢疏远,势必会优先考虑与自身生活在一起的大S姐姐一家。到了这一步,各方皆有利益诉求,争执就在所难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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