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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人民警察和人民教师,为何没有“人民医生”呢?难道医生不为人民服务?

官方之所以一直没有正式设立“人民医生”这一称谓,主要就是“人民”的阶级性与医生的普适性存在矛盾。“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具有阶级属性,是与阶级“敌人”相对的,而医生的服务对象是全体生命个体,无阶级或国界限制。



医生的职业伦理也要求其救治所有生命,包括敌国间谍等非“人民”群体,这与“人民”概念的政治边界存在冲突。例如医生都需遵循《日内瓦公约》救治战俘,这种超阶级的职责使其无法完全限定于“为人民服务”。

日常生活中因犯罪而被判刑的罪犯就不属于人民,但医生不可能因为其罪犯身份就不给其实施救治服务。



另外在我国建国初期,医生群体多接受西方医学教育,被视为“高级知识分子”,其阶级属性与无产阶级主导的“人民”政治概念存在距离,未被完全纳入政治团结范畴。而且“人民警察”“人民教师”等称谓源于计划经济时代,强调职业的“非营利性”和“公共福利属性”。

虽然当时也强调医疗体系要为“人民服务”,但实际状况是当时的医疗资源和绝大部分医生,主要服务于城市,而未能充分覆盖农村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导致医疗体系与“人民”概念的契合度存在局限性。从60年代开始,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最基础的医疗卫生工作,还依靠半农半医的“赤脚医生”。



即便如今,我国的城乡医疗资源也存在严重的分配不均问题,医师数量分布也严重失衡,大城市三甲医院集中优质资源,农村地区每千人口医师数仅为城市的45%。这种结构性矛盾削弱了医疗体系整体的“人民性”。

同时公立与私立医疗的分化,造成公立医院虽然依旧承担公益性医疗责任,如急诊先救治后收费等原则。但私立医疗机构以营利为导向,导致医生群体内部服务目标不统一。这种分化更使得“人民医生”难以成为全行业的统一标签。



虽然公立医院医生的工资,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但也与医院本身的营收状况密切相关。并且随着医疗市场化改革,医生收入结构也逐渐多元化,包括绩效奖金、工作提成、私立机构兼职等市场化收入。

医院医生则完全依赖市场化运作,薪资与科室效益直接挂钩,高级医生收入可达公立医院的数倍。此外部分医生还可能通过参与药厂活动、高端医疗服务获得额外收入。



这更让公众对医生的期待与现实形成落差,尽管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党就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医疗伦理的核心意识形态,要求医生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但市场化医疗导致医患关系被异化为“买卖关系”,加剧了信任危机,无论从官方还是民众层面都暂时不会提出“人民医生”的称谓。

看了“人民医生”称谓没有产生的原因,屏幕前的你有何想说的?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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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第一财经,三中全会再提公立医院公益性,相关定义和标准待明确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05263575434123030&wfr=spider&for=pc



澎湃新闻,一名医生问我:我收入增加了,但为什么不受尊敬呢? 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1569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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