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柑橘巡回法庭”午夜出击
“法庭+综治”合力调处解纷争
近日,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头排人民法庭联合头排镇派出所、头排镇综治中心,在辖区蓬荣屯就地成功化解一起柑橘(砂糖橘)选购纠纷。
案情简介
头排镇某果农与外地选购砂糖橘水果商在微信达成交易,约定水果商到头排镇蓬荣屯收购该果农10万斤砂糖橘,果商自行包车运输到河池选果厂进行加工,果农聘请剪果工负责采摘,若果商三天内不到场收购砂糖橘,已付的1万元定金归果农所有,且砂糖橘由果农自行处理。
交易开始后,因果农安排不当,其聘请的剪果工于当日上午11点半才开始进场采果,直至晚上7点还差1万斤砂糖橘未能采摘。果商与河池市某水果加工厂约定好当天连夜加工完毕,次日要将该批砂糖橘销往外地,故果商着急将已装车的9万斤砂糖橘运输到指定工厂加工,但果农害怕果商离开后,不再回头收购余下1万斤砂糖橘,因此不同意其离开。双方协商不下,果农遂用两辆皮卡车前后堵住果商已装载好砂糖橘的大货车,让其无法驶离果地,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头排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出警处理,头排镇综治中心干部同时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因果农较为固执,不听劝说,调解工作直至半夜11点仍未有进展,故头排法庭胡庭长应声而至到场调处。
胡庭长在听取双方说法和结合现有证据后,迅速厘清了纠纷产生的原因。她认为,果农方要求果商必须于当日凌晨12点前完成10万斤砂糖橘的收购,却因所负责的剪果队进场太晚而导致采果量无法达成,且在果商定金足以抵付已装车水果款的情况下,仍要求果商在原地等待收购剩余1万斤砂糖橘的情形,有强买强卖之嫌,其采用堵车的方法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规定,该不合理行为严重影响了果商下一步交易链的熔断,对当地水果贸易也会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信誉的损失无法估量。
通过胡庭长与现场民警、综治中心三方一套合力组合拳,在一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后,果农最终意识到自身行为不当,主动将堵住果商货车的两辆皮卡车开走,大货车得以开出地头,新鲜的砂糖橘及时销往外地,流向市场。水果商连连向胡庭长等人握手致谢。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金秀法院头排法庭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辖区综治中心建设,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以“法庭+综治”的模式,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优化当地营商环境,为服务乡村振兴提供司法保障,绘就多元化解新“枫”景。
文/陈纪英
编/樊栩宏
校/胡 晓
初审/苏珊珊
终审/覃武琦
(金秀法院2025年原创第1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