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传统佳节,祈福纳祥,是每个人的朴实愿望。然而,在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中,却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的虔诚和向善之心,以“祈福”之名行诈骗之实,将一个个重要节日变成他们的“捞金日”。
正文
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以“祈福”为幌子的诈骗案。
蛇年春节前,在情感上屡遇挫折的花姐(化名),通过社交平台认识了一位自称“道观大师”的吕某。取得花姐的信任后,吕某以“祈福”“做法事”需要费用为由,多次向花姐索取财物。
了解到花姐与其男友发生争执的情况后,吕某称只需支付一定的“祈福”费用,就可以帮她修复与男友之间的感情。吕某的承诺让深受情感困扰的花姐信以为真,毫不犹豫向吕某指定的账户转入了巨额“祈福”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