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袁斯
在国家“双碳”战略引领与建筑业绿色转型的背景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凭借其低碳环保、高效集约、抗震安全的显著优势,已成为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袁斯浪提交建议,呼吁加快完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相关法律法规。
袁斯浪指出,我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目前已形成“国家战略统筹、技术标准支撑、地方创新实践”的协同推进格局:一是国家战略导向明确,政策支持体系立体化;二是技术标准体系日臻完善,创新驱动效应凸显;三是地方实践形成示范效应,制度创新多点突破。但随着行业从试点示范迈向规模化发展的关键阶段,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与行业发展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法律适用滞后、监管机制脱节、激励约束失衡、央地协同不足等问题,已成为制约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高质量推广的核心瓶颈。
对此,袁斯浪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加快专项立法进程,构建全周期法律支撑体系。建议以顶层设计为突破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中增设“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专章,明确其作为新型建筑工业化核心载体的法律地位,同步推动《绿色建筑促进条例》《建筑产业现代化条例》等配套法规制定,形成“专项立法+行业标准+地方细则”的三级法律体系。
二是建立穿透式监管体系,实现全链条闭环管理。行业监管层面,加快构建“机构重组+技术赋能+协同治理”的新型监管框架;机构改革层面,整合分散的职能,形成垂直化专业监管体系;技术支撑层面,强制推行预制构件唯一性编码制度;协同治理层面,建立住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四部门联合审查机制。
三是优化市场激励机制,建立双向调节制度。构建“靶向激励+刚性约束”的政策组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激励端,设立国家级装配式建筑技术创新基金,对突破关键技术瓶颈的企业给予研发补贴;完善绿色金融工具,开发“装配率挂钩贷款”产品,对装配率达标的项目提供利率优惠与贷款贴息;在土地出让环节试行“技术评分制”,将企业装配式技术能力纳入招投标评价体系。质量约束端,推行产业链质量联保制度,要求设计、生产、施工企业签订三方质量协议,共同承担终身保修责任;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对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实施“一票否决”,将涉事企业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市场准入;探索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分散技术风险。
四是构建央地法规协同机制,破除制度性壁垒。针对地方保护主义与技术标准割裂问题,实施三轨并行的改革策略:立法协同层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框架下建立地方性法规备案审查机制,要求地方政府在制定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政策时需提交合规性说明,由国务院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确保地方条例与国家立法导向一致;标准统一层面,组建全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筑标准化委员会,重点推进跨区域构件认证互认、产业工人技能证书互通、工程验收流程互信等制度突破;利益协调层面,创新区域合作模式,建立跨省项目税收共享机制,允许企业注册地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协商增值税分成比例。
五是深化循环经济立法,创新全生命周期治理。将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筑纳入循环经济立法框架,构建“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的全链条治理体系。设计源头端,修订《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强制要求施工图设计包含构件拆解方案与材料回收率测算,对采用可逆连接技术的项目给予设计费补贴;施工过程端,实施建筑垃圾分级管理制度,要求施工现场设置装配式构件专用堆场并配备废弃物智能分拣设备,推广“零废弃工地”认证制度;拆除再生端,制定《建筑拆除再生利用管理办法》,明确90%以上钢结构构件强制回收要求,建立区域性建筑构件交易平台,完善二手构件质量检测、价值评估、流通交易等配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