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青海都兰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发布公告,冬春季旅游禁止非法穿越自然保护区和擅自进入“无人区”,请游客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擅自离开国省道、乡村公路、旅游公路,深入无人区、未开放和未开发景区等危险区域开展探险、旅游和穿越等活动。

都兰县位于青海省中部,柴达木盆地南部,是一个具有独特旅游资源的县域,有着丰富的自然景观和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壮观的吐谷浑吐蕃古墓群,历史悠久的诺木洪古文化遗址,著名的都兰国际野生动物观光园,神秘的贝壳梁,旖旎的草原风光,具有爱国教育基地之称的香日德班禅行辕等。


其中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海拔高、通信讯号微弱或无信号,昼夜温差大,极端气候多,野外“危险区域”“无人区”较多,地形环境复杂,如徒步或驾车进入无人区、未开放和未开发景区等野外区域将面临难以预判的风险,随时都会发生缺水、缺氧、迷路、陷车、失联、野生动物袭击等情况,甚至可能会遭遇道路塌方等自然灾害,救援极为困难。

都兰县公告表示,请游客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出行前需对自己身体状况和专业技能做出全面科学评估,不擅自离开国道、省道、乡村公路、旅游公路;不深入无人区、未开放和未开发景区等危险区域开展探险、旅游和穿越等活动。

游客出行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路线进行研判,关注天气预报、地质灾害、交通情况等信息,加大物资储备、做好车辆维护,切实保障旅行安全规范旅游行为,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户外探险活动中遇到突发险情,组织者、参加者应当及时启动自救预案,采取有效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保持冷静,及时进行自救、互救,尽快撤离危险区域。需要外部救援的,应当及时向专业救援团体和当地政府求助,等待救援过程中要节省体力,保持耐心,服从指挥,避免混乱。

此外,各旅游公司、旅行社、民间组织、俱乐部等社会团体不经报备批准,不得以探险、穿越、科考为名组织旅游团队深入自然保护区。未开发区域周边村民应守法经营,不得违规从事组团、导游等涉旅经营活动,禁止非法充当向导、带人进入未开发的“网红景点”从事户外拍照、游览、探险、露营等活动。根据“谁发起、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团队安全责任,因非法穿越和擅自进入,对自然生态、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罚,直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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