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
市政府正式批复
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
建邺区、鼓楼区
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2021—2035年)
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
丁亮 摄
《批复》明确四区定位
01
玄武区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中心区、东部现代服务业中心核心区、东部数据和绿色低碳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长三角数字贸易样板区。
02
秦淮区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中心区、南京都市产业创新高地、秦淮河畔人文宜居城区。
03
建邺区
现代化国际性城市中心、重要金融中心核心集聚区、东部地区数字经济创新高地、滨江活力宜居城区。
04
鼓楼区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省会功能核心区、长三角科教创新中心区、东部地区高端服务业集聚区、长江中下游滨江航运物流先行区。
根据规划,各区将在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等方面持续发力。
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市政府关于南京市玄武区
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玄武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请审批〈南京市玄武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玄政〔202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京市玄武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玄武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省和南京市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实施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细化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着力将玄武区建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中心区、东部现代服务业中心核心区、东部数据和绿色低碳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长三角数字贸易样板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玄武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5.667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0721倍。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严格城市蓝线、绿线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控,筑牢生态安全格局。加强区域统筹,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做好与周边城区协同合作和功能联动。有序推进红山、徐庄及紫金山以北等片区更新改造。加大存量用地盘活力度,统筹推进闲置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提升城市空间品质。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全龄友好的高品质社区生活圈建设。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严格保护都城格局、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等各类历史文化空间载体,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紫金山—玄武湖周边、明城墙周边的景观风貌引导,控制好空间形态和传统风貌。
五、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与周边地区的交通联系,完善道路网系统,优化停车设施布局,推动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市政府关于南京市秦淮区
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秦淮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请审批〈南京市秦淮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秦政发〔202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京市秦淮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秦淮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省和南京市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实施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细化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着力将秦淮区建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中心区、南京都市产业创新高地、秦淮河畔人文宜居城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秦淮区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0079倍。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严格城市蓝线、绿线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控,筑牢生态安全格局。加强区域统筹,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加快推动南部新城高质量建设,做好与周边城区协同合作和功能联动。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加大存量用地盘活力度,统筹推进闲置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提升城市空间品质。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全龄友好的高品质社区生活圈建设。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严格保护都城格局、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等各类历史文化空间载体,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秦淮河沿线、明城墙周边、老城南的景观风貌引导,控制好空间形态和传统风貌。
五、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与周边地区的交通联系,完善道路网系统,优化停车设施布局,推动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市政府关于南京市建邺区
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建邺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请审批〈南京市建邺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建政发〔202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京市建邺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建邺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省和南京市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实施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细化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着力将建邺区建成现代化国际性城市中心、重要金融中心核心集聚区、东部地区数字经济创新高地、滨江活力宜居城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建邺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261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0521倍。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严格城市蓝线、绿线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动长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严格长江及其洲岛岸线的开发利用。加强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控,筑牢生态安全格局。加强区域统筹,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做好与周边城区协同合作和功能联动。有序推动南部片区高品质建设、北部片区有机更新、江心洲功能布局优化。加大存量用地盘活力度,统筹推进闲置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提升城市空间品质。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全龄友好的高品质社区生活圈建设。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严格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等各类历史文化空间载体,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外秦淮河沿线、滨江地区的景观风貌引导。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塑造现代文明与滨江特色交相辉映的城市风貌。
五、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与周边地区的交通联系,完善道路网系统,优化停车设施布局,推动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市政府关于南京市鼓楼区
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鼓楼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请审批〈南京市鼓楼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鼓政〔2025〕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京市鼓楼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鼓楼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省和南京市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实施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细化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着力将鼓楼区建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省会功能核心区、长三角科教创新中心区、东部地区高端服务业集聚区、长江中下游滨江航运物流先行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鼓楼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659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0124倍。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严格城市蓝线、绿线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动长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严格长江岸线的开发利用。加强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控,筑牢生态安全格局。加强区域统筹,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做好与周边城区协同合作和功能联动。有序推动下关滨江、幕府等片区更新改造。加大存量用地盘活力度,统筹推进闲置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提升城市空间品质。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全龄友好的高品质社区生活圈建设。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严格保护都城格局、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等各类历史文化空间载体,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外秦淮河沿线、明城墙周边及滨江地区的景观风貌引导,控制好空间形态和传统风貌。
五、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与周边地区的交通联系,完善道路网系统,优化停车设施布局,推动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内容来源 | 南京规划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