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

话题#靳东两会建议AI换脸立法#

登上微博热搜第一。

据@人民日报,在3月5日的政协小组讨论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煤矿文工团团长靳东回应了AI换脸导致的诈骗问题。他说:“一些喜欢我影视剧的观众,被AI换脸视频骗得很惨,这个性质非常恶劣。希望能建立更好的规则。”


3月4日,小米公司公布了全国人大代表雷军的2025两会建议,其中也包括:关于加强“AI换脸拟声”违法侵权重灾区治理的建议

此外,近日有线上游戏平台利用AI技术,将古天乐林峯的肖像、声音及过往视频片段,合成制作为带有赌博性质的代言视频,声称能够“快速赚钱”。


假冒的“代言宣传片”里,AI仿冒的古天乐、林峯讲话风格和其本人十分相似,讲代言台词的声线和口音听得出均刻意模仿本人,尤其模仿了古天乐“港普”的特色。


3月5日,两人的经纪公司先后发布声明,指出该宣传片为合成影片,否认其与有关游戏平台合作,或代言、推广它们的业务,提醒各方人士不要轻信,以免受骗上当。对于盗用两人名义或肖像作虚假宣传或诈骗的行为,公司必然追究。



未经授权

合成制作他人视频声音属侵权

从恶搞企业家雷军到AI制作张文宏医生音视频为自己带货,甚至还有不法分子利用AI深度合成视频,进行诈骗。过去一年,AI深度合成音视频侵权现象愈演愈烈。

此前就曾有网友曾利用AI制作的刘德华声音,为自己博取流量,刘德华电影公司还紧急发布声明提醒网民,不要落入伪造刘德华声音的AI语音合成技术骗局。

据央视新闻,实现AI深度合成音视频并不算难事,甚至在一些购物平台,AI深度合成技术已经成为众多网店牟利的工具,只需花费几十元,就可定制AI深度合成名人音视频。

那么,在网络购物平台使用AI深度合成技术,制作出售名人的音视频,是否触犯相关法律呢?专家表示,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未经授权,不得深度合成制作发布他人信息。网店接单AI深度合成制作名人视频,已经属于侵权行为,并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委员吕延辉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声音等权益,任何组织或个人利用信息技术伪造都是侵权行为。2023年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出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2024年网信办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提出,对AI生成合成内容要进行标识,以便公众识别和区分,防止误导性信息传播。

网店使用AI深度合成技术制作名人的视频,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提到:在司法实践中,国内已经审结了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在这个案子里,原告作为配音演员,在没有经过授权的情况下,他的声音被AI生成后对外出售。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我国的民法典已经在人格权编,将自然人的声音视为一种人格权益,具有人身专属性。所以,法院最终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

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广州日报、@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等

编辑:丛 林

审核:李贵芳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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