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近日,山西省总下发《山西省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指引(试行)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提升竞赛活动水平。
《通知》指出,竞赛活动要树立激励导向,构建“赛、优、奖、罚”“四位一体”机制,每两年开展一次,设置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其中优胜单位要求竞赛组织机制健全,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全员责任制,群众监督作用发挥良好,企业建立完善“吹哨人”制度和安康文化建设成效明显。“安全明星企业”在“优胜单位”中择优产生。“优胜班组”要求班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及班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班组无“三违”现象;能够正确处置发生在本班组和作业场所的各类事故或隐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个人防护用品按标准正确使用,建立完善“吹哨人”制度成效显著。“安全明星班组”在“优胜班组”中择优产生。优秀组织单位要求竞赛组织机制健全,积极参加并组织开展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吹哨人”制度并延伸至班组成效显著。优秀个人中,“安全明星个人”要求企事业等单位相关人员积极投身“安康杯”竞赛各项活动,在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安全卫士”在“安全明星个人”中择优产生。
省总将为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发放经费补助,从省级优秀中推荐产生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和优秀个人。对“安全明星企业”“安全明星班组”“安全卫士”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推荐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省工人先锋号;支持优秀个人所在单位对其在晋职、晋级、休假疗养和节日慰问等方面优先考虑。
(山西工人报首席记者贺芳芳)
来源: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