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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
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勤务辅助岗位10名(限男性)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3、热爱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止),身高170CM(含)以上,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及招聘条件。
(二)优先情形: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具有公安机关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不予聘用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从罗江公安辞职未满一年或辞职两次的;
12、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四、相关待遇
考察合格后到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且合格由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与应聘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5年;试用期满不合格人员,自动解除劳动关系。辅警人员薪酬等职业保障所需经费由罗江区财政承担,年底根据考核情况享受年度绩效奖金,定期晋升层级、开展教育培训和组织体检,按国家规定购买和享受“五险一金”,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名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在报名表上的通讯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参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如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参加考试,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后果自行负责。
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监督电话:0838-3121558
招聘咨询电话:0838-3120200
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
2025年3月3日
扫码下载报名表
绵竹市公安局
关于公开招聘辅警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绵竹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40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绵竹市公安局勤务辅警40名(限男性)。具体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在招聘工作结束后统一安排。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在18—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净身高不低于168厘米;
7.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
8.身心健康。
(二)优先情形: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具有公安机关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处罚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3日至3月14日,9:00至12:00,15:00至18:00。(工作日)
2.报名地点:绵竹市公安局704办公室。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绵竹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和《个人承诺书》;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公安机关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现场加入辅警招录通知微信群。
各个环节的测试、考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具体要求等内容,将通过辅警招录通知微信群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并按照要求参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试,测评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项目包括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测试场地,测试考试开始后15分钟未到者视为弃权。
(四)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文化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满分100分,60分合格)
2、笔试加分。符合优先条件情形之一人员在笔试折合成绩基础上加5分,同时符合两项或以上优先情形的,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5分。笔试加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报名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应聘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入场,测试考试15分钟未到者视为弃权。
3、笔试排名规则。在笔试成绩合格(具体分数线需根据考生成绩总体水平划定)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心理素质测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不递补。
(五)心理素质测试。由具备专业资质人员运用专业手段,对考生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有适应公安工作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进行面试环节。心理测试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面试。笔试合格的,按照不超过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不递补。
面试内容:应试者语言表达、分析判断、综合处理和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表现。(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七)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的,考试结果按综合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的方式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八)体检。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外,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文身、肢体功能障碍、色盲和毒品检测呈阳性的均不合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应聘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作出处理。
(九)考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十)公示和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绵竹市公安局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辅警试用两个月(含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产生缺额的,不递补。
三、待遇
辅警人员薪酬等职业保障所需经费由绵竹市财政承担,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年底根据考核情况享受年度绩效奖金,定期晋升层级、开展教育培训和组织体检,按国家规定购买和享受“五险一金”,统一购买人身意外险和医疗补充保险,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四、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在报名表上的通讯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参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如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参加考试,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后果自行负责。
绵竹市公安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838-6223029
监督电话:0838-6223116
绵竹市公安局
2025年3月3日
来源 | 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绵竹公安
编辑 | 刘娅 责编 | 张庆 杜敏 孙畅 监制 | 袁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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