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范明政签署了第466/QĐ-TTg号决定,批准选举越共中央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阮文得为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2021-2026年任期)的结果。
阮文得,1968年出生;籍贯;隆安省滨沥县;专业水平:地质学硕士,地质专业学士学位;政治理论水平:高级。
在担任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前,阮文得曾担任隆安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厅长;隆安省新石县委书记;隆安省第八届、第十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越共隆安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副书记;越共隆安省第十一届省委书记,隆安省2016-2021年任期人民委员会主席。
在越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阮文得当选越共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政府总理范明政当前也批准投票免去潘文买,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2021-2026年任期)主席的结果,以担任新职务。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