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洁)3月5日,新京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空气净化器等26种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2批次空气净化器产品不合格,涉及深圳市宏轩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山西新华防化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不合格名单显示,标称深圳市宏轩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空气净化器(规格型号35W),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标称山西新华防化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的空气净化器(规格型号KJFY780 220V~ 50Hz 70W;生产日期/批号XH01A111660240108000438,XH01A111660240108000380),洁净空气量(甲醛),净化能效(甲醛)不合格。
市场监管总局称,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立即下架处理,同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企业出厂销售。对不合格企业,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
编辑 王琳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