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上设置交通隔离护栏

是为了规范交通秩序

减少交通事故风险

保障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

然而

有的人为了一己私利

擅自移动、拆除、破坏交通护栏

这种行为给道路交通埋下安全隐患

典型案例

近期,涵江交警在日常路面巡查时,发现位于鉴前街的一处人行横道护栏遭到破坏,原本整齐的护栏倒伏在地面,对行人、车辆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经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发现一名男子骑电动车试图通过该处人行横道时,被护栏卡住,该男子便将护栏强行推倒,而后驶离现场。


通过监控视频跟踪,调取了大量监控信息,掌握了落脚区域。民警实地走访调查,最终于2月28日上午将该男子成功抓获。

(点击播放)

据调查,该男子为郭某,是一名外卖员,当天为了抄近路节省送餐时间,贪图一时方便走“捷径”,便私自破坏人行横道护栏。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损害了公共设施。



随后,涵江交警联合涵西派出所,对郭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郭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危害,深感懊悔,并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

法律链接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醒

护栏既是维护交通秩序的防线

更是一道守护生命的安全线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爱护交通设施

如有发现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

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莆田交警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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