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提高我省建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鼓励建筑企业将创新技术更多更快地应用于工程实践,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贵州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要求,决定开展第二十批贵州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开工、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投资到位、社会影响较大的工业、民用、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相关建设审批手续齐全。凡申报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项目必须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不少于六项新技术,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有进一步推广应用价值。同等条件下,在磷石膏建材应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低碳建筑、零碳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光储直柔”建筑等方面起到示范作用的工程项目将优先入选。
(四)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或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工程;不便于计算面积的工程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
(五)三年内可施工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使工程整体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六)在推广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程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
二、申报资料
本次申报只需提交电子文档,请建立一个以工程全称命名的总文件夹,将下列1至7项资料放入文件夹中,其中1至6项资料为PDF文档,第7项为Excel格式:
(一)贵州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表(附件1);
(二)施工许可证;
(三)新技术应用部分的施工组织设计;
(四)新技术应用实施方案,包括工程概况、技术来源、实施措施、风险分析等;
(五)技术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分析(环境效益分析、环境影响分析、市场需求分析、推广前景分析、进度计划与安排等);
(六)相关工程设计文件;
(七)第二十批贵州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登记表(附件2)。
三、申报程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项目,向所属县(市、区)和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和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送,贵安新区项目由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审核同意后报送。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逾期不再接收申报资料。
四、评审办法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省级示范工程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专家评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示后,再批准发布贵州省第二十批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名单。
各申报单位要按新技术示范工程要求,认真编写材料,不断提高新技术示范工程水平,推动建筑技术的发展。
联 系 人:赵雨佳
联系电话:0851-85360129
邮 箱:jst.zyj@guizhou.gov.cn
附件1 贵州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表
附件2 第二十批贵州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登记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4日
来源: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