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一套《今日说法》栏目昨日报道,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监测发现,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遭高清盗录,浏览量达 35.2 万次。尽管盗录者没有用盗录视频牟利,但这一行为侵害了著作权人的权益。最终,盗录者被处以收缴盗录设备和罚款 1.5 万元的处罚。
新闻报道称,2025年2月10日,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工作人员在对网络日常监测时,发现了一条传播正在热映的影片《哪吒之魔童闹海》的网络链接。链接内视频画面清晰、拍摄稳定,依据经验,工作人员认为这是一部在电影院盗录的影片。
这部盗录影片已在网上被多人转发和下载。
鉴于事情严重性,工作人员使用数字水印检测技术迅速溯源,确定该影片来自天津市某地一家电影院。随后,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将该线索移交给国家版权局作进一步调查。(这里提到的水印技术已非常成熟,可以快速锁定源头,早已成为遏制盗录的重要手段:)
经查,盗录事件发生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某影院6号影厅内,盗录者为赵某。赵某交代,2025年1月30日晚,她带着手机支架,前往影院录制了该电影,并将录制的视频上传到自己的社交平台用于存储。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认为,赵某未经《哪吒之魔童闹海》著作权人许可,在影院内盗录并上传影片至网络的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依据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对赵某作出罚款15000元,没收作案手机和支架的行政处罚。
这是一起典型案例,很多人怀有侥幸心理,认为私下在影院录制没有因此牟利即不算违法,实际上,如录制完整电影或关键情节,通过网盘、社交平台传播,即使未盈利,若导致影片市场替代效应(如观众转向盗版资源),即构成侵权。
而近年争议比较大的屏摄,如若只是拍摄少量非关键画面(如单张照片)用于个人留念或朋友圈分享观后感,不涉及完整内容展示,通常不构成侵权。不过属于影院不文明行为,应当也予以禁止。可使用官方海报、剧照或宣传片段进行社交分享,避免使用盗录盗摄内容。
2025年春节期间,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春节档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行动,聚焦侵权盗版灰色地带,对违法行为进行全方位出击。()
在专项行动期间,执法部门推动互联网平台,处置监管部门移转、权利人投诉涉春节档院线电影侵权盗录链接19.03万条,主动过滤、拦截、删除侵权盗录链接210.54万条,封禁、限播反复侵权账户4116个。而电影被侵权盗版的行为,无论对制作方、发行方,还是放映机构,都有很大的影响。
电影偷拍、盗录行为通常具有很高的隐蔽性,因此,在电影放映期间,如何防止有人进行偷拍盗录,依然是电影经营者面临的一个不小的难题。目前,华夏电影中心采取工作人员巡厅、监控及设备升级等措施防止偷拍、盗录行为发生。
为保护电影版权,电影院线与电影版权方、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等单位建立版权保护服务体系,任何一方一旦发现院线影片盗录样本,就会立即进行溯源查证工作。
影院盗录的违法性取决于行为目的(是否盈利)、传播范围及内容完整性。公众应增强版权意识,通过合法途径分享观影体验,避免因“随手拍”引发法律风险。若需引用电影内容,应严格控制在合理使用范围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