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优化药品集采政策,强化质量评估和监管,让人民群众用药更放心。
2018年以来,国家层面已开展了10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累计成功采购435种药品。通过集中采购,大批过专利期的经典“老药”,全部由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供应全国。在减轻群众“老药”费用负担的同时,腾出费用空间为支持新药纳入医保提供条件。
随着药品集采推进,如何强化质量评估和监管,受到的关注度与日俱增。
有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随着仿制药价格在走低,必然会带来药品市场监管压力的大增,因此监管也需要顺势而动,对那些低价中标的品种要做重点的监管和抽查。“我们在药品集采上节约下来的社会成本,也需要拨出一部分经费增加到对市场监管投入上。”
如何提升药品质量监管,在这次两会上,也受到代表们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建议完善持有人制度、加强委托生产质量管理。
自2015年国务院提出开展MAH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以来,我国医药产业经历了深刻的变革。MAH制度的实施,不仅激发了新药研发的热情,还促进了产业升级和资源配置的优化。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了MAH的法律地位,为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的分离提供了法律保障。
陈保华表示,随着市场的深入反馈和监管的逐步深入,MAH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在委托生产方面,随着MAH制度的推行,委托生产成为常态,但这也带来了质量控制、生产合规等方面的风险。部分B证、C证企业可能缺乏足够的生产经验和质量控制能力,导致药品质量存在隐患。
另外,在跨省延伸监管协作方面,MAH制度下,药品的生产和上市许可可能分处不同省份,这给跨省监管带来了挑战。目前,省级药监局间的协同联动机制尚不完善,导致监管效率不高,甚至可能出现监管空白。
陈保华建议,强化MAH核心能力建设与监管;优化监管新模式,加强跨省协作;统一监管标准;引入QP(质量受权人)制度,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健全药物警戒体系,保障用药安全;推动行业国际化发展。
“完善持有人制度、加强委托生产质量管理是我国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强化MAH核心能力建设、优化监管新模式、引入QP制度、健全药物警戒体系以及推动行业国际化发展等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我国药品监管水平和医药产业的整体竞争力。”陈保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