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抓改革创新 促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落实双碳目标,探索绿色发展新路径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人人减排、人人受益”的碳普惠机制进一步完善。
2025年1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山东省碳普惠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在试点方法学管理、减排量核算、交易和消纳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进一步推动全民低碳行动,激活社会减排活力。目前,全省已形成“省级统筹+地市创新”的立体化碳普惠发展格局。
在省级层面,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碳惠山东”平台打造“公共机构碳小惠”子系统,已实现123家省直机关单位碳账户和1.3万个个人碳账户注册,开发了大型活动碳中和、零碳会议、绿色回收等9类低碳应用场景。
市级层面多点突破:济南、青岛等5市建成市级碳普惠平台,日照市“碳惠日照”小程序创新推出了绿色机关、零碳校园等22个场景,吸引11万市民参与,累计完成57万次减排行为;青岛、威海两市分别在低碳出行和海洋碳汇领域开展方法学创新研究。
下一步,山东将从三个方面继续推动碳普惠试点工作:
鼓励试点探索,充分发挥各类主体作用。省级主管部门负责试点工作的整体指导,鼓励各类主体自愿参与试点。各市发挥主观能动性,探索符合自身特色的碳普惠发展新路径、新模式。同时,鼓励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方法学制定与实施,推动碳普惠事业蓬勃发展。
双轨并行,扩大碳普惠涵盖范围。《指导意见》将减排活动分为“减排项目”与“减排场景”两大类。针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等主体,推出“减排项目”,强调减排项目的额外性,鼓励企业等主体通过技术创新、管理优化等手段,实现更显著的减排效果,展现社会责任与担当。对于个人,则设立了“减排场景”,通过碳积分机制,引导公众在日常生活中践行绿色出行、节约用电、光盘行动等低碳行为,让低碳生活成为新风尚。
多元应用,拓宽减排量消纳渠道。一方面,鼓励通过使用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实现碳中和;另一方面,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鼓励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人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愿购买山东省碳普惠减排量进行替代性修复,拓宽生态修复新路径。此外,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各界力量,自愿购买或捐赠减排量,用于抵消自身碳排放,比如打造零碳网点、零碳高速服务区等,共同营造低碳公益氛围,推动社会绿色发展。
(大众新闻记者 刘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