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平台留言反映,南充嘉陵区白马湖优辑喜物超市负一楼 外租区 儿童游乐场所 经营儿童游乐各种设施 国家明文规定 ,高层建筑内儿童活动场所应当设置在一至三层,且应当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高层住宅建筑不得违法设置经营性场所。儿童游乐场所不允许开设在负一楼和三楼以上 负一楼经营这种场所在消防大队那里也是不允许的 多次拨打12315无果。



2月27日,南充市嘉陵区消防救援大队回复网友,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四川南充嘉陵区白马湖优辑喜物超市负一楼 外租区 儿童游乐场所 经营儿童游乐各种设施等”的问题已收悉。

经南充市嘉陵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后,现回复如下:经现场核查核实,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白马湖优辑喜物超市负一楼外租区“南充市嘉陵区园宝游乐场(个体工商户)”设置儿童游艺游玩设施,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3.4.1条的规定,举报属实,责令立即改正。

来源:问政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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