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8日,一名头戴鸭舌帽、口罩遮面的神秘男子走进烟酒店,采用“先刷卡后结算货物”的方式连续刷卡2小时,一口气支付十余万元用于购买白酒。然而,这场看似阔绰的消费背后,实则暗藏玄机,电信诈骗案中被害人的钱财正被悄然转移。

时间回溯至当月初的一天,在家待业的吴某某在某境外APP上加入一个以“跑分”“刷流水”为业务的聊天群,并在群内承接“跑分”洗钱业务。10月7日,吴某某事先联系经营烟酒店的柯某甲、柯某乙,告知二人次日有人将来店内买酒。第二天,两家烟酒店内便上演了一幕幕白酒交易“跑分”大戏,一部分涉诈资金被转换为实物白酒,另一部分资金则通过刷POS机套现的方式,再由吴某某交给上线。短短一天,便成功转移资金19万余元,涉及各地电信诈骗案件至少3起


网络图片 来源:百度百科

瞒天过海装糊涂

“我就是介绍人去买酒的,我也不清楚钱的来源。”

吴某某到案后,面对审讯,始终辩解不知情,公安机关通过向烟酒店取证及调取供货单发现,确实存在实际买卖白酒的交易行为。然而事实果真如此么?经审查发现,吴某某曾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刑罚,显然,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实施类似行为。

抽丝剥茧破迷局

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吴某某的行为存在多个异常之处,一是吴某某曾事先联络烟酒店店主,并且声称不管对方支付的购酒款多少,只需要收款就行;二是实际交易过程中,前往烟酒店买酒的神秘男子取货的价值与实际付款金额相差巨大;三是交易完成后,两名烟酒店的店主均在吴某某的指使下,将未交付实物的货款取现后再交给吴某某。

检察官决定从资金端为切入口,一层层从下往上进行彻查,并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引导补充侦查,通过调取涉案POS机和银行卡的出入账流水,追踪账户资金流向,锁定多名上线人员身份,查明涉案资金来源于多起诈骗案件,其中多笔资金流较为异常;通过调取交易现场监控视频,并根据当日烟酒店及周边的监控视频,最终锁定当日持银行卡购买白酒的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彭某某到案后供述其受人指使前往烟酒店购买白酒,从中获取好处费;通过调取关联诈骗案件报案记录,并根据对转账资金流水的溯源,逐个向被害人取证,最终查明,上述交易银行卡中涉及电信诈骗资金至少10万余元,涉及电信诈骗案件至少3起,被害人分布在安徽、重庆、山东多地。


铁证如山罪难逃

结合上述证据,检察官推定吴某某主观上应当明知自己的上游转账资金可能系犯罪所得,于是迅速调整审讯策略,结合证人证言从资金金额、进账时间、大量取现等异常之处,加大对吴某某的讯问力度,并充分释法说理。面对如山铁证,吴某某自知罪责难逃,最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经审查认定,吴某某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鄂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25年2月18日,鄂城区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来源 :综合鄂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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