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湾区人民政府
就在昨天,龙湾区人民政府公布关于温州市龙湾区海塘安澜工程瑶溪段(一期)、瓯江路(炮台山-致富路)道路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调查登记的通知。
温州湾新区建设局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温州市龙湾区海塘安澜工程瑶溪段(一期)、瓯江路(炮台山-致富路)道路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调查登记的通知
各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等规定,为保证温州市龙湾区海塘安澜工程瑶溪段(一期)、瓯江路(炮台山-致富路)道路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科学、合理、准确,需要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开展调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登记范围
具体以温州市龙湾区海塘安澜工程瑶溪段(一期)、瓯江路(炮台山-致富路)道路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红线为准。
二、调查登记单位
(一)房屋征收部门: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瑶溪街道办事处。
(三)调查中介机构:温州正誉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三、调查登记时间
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8日。
四、调查登记要求
调查登记期间,房屋征收范围内个人和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供房屋、土地、租赁等相关资料。调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登记工作,确保调查情况真实、有效。
特此通知
附件:温州市龙湾区海塘安澜工程瑶溪段(一期)、瓯江路(炮台山-致富路)道路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红线
温州湾新区建设局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日